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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交通事故怎么算结案,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完算结案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交通常识 时间:2022-11-21 20: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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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交通事故怎么算结案,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完算结案吗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完算结案吗
  • 交通事故不处理会自动结案吗,多久自动结案?
  • 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多长时间会结案?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完算结案吗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因为有买保险,保险公司对于这起事故也负起了赔偿的责任,受害者也拿到了该有的赔偿。肇事者认为保险公司既然赔偿了,那案件也就完结了,那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完算结案吗?

    下面由黄丽红律师进行解答: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完算结案吗

    不一定。

    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几种: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受害方或者受害方亲属起诉到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形成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后并完全履行赔偿义务的。



    二、交通事故的结案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黄丽红律师小结:

    交通事故并不是以保险公司理赔完成作为结案的标准,如果双方有纠纷也可以积极维权。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没有达到自己的要求怎么办,欢迎点击下方了解更多进行咨询。


    交通事故不处理会自动结案吗,多久自动结案?

    发生交通事故,大家一般都会作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会根据现场情况,认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不处理多久自动结案呢?

    网友咨询:交通事故时间长了会不会自动结案?

    河北冀秦律师事务所张剑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是不会自动结案的,交通事故结案必须要事故本人去交通事故科办理事故的手续才会结案,如果不去结案,事故科会始终保留那个事故的案底,不会取消。

    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时候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

    张剑律师解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不能通过交警调解处理的交通事故:

    1、因现场变动导致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清交通事故事实;

    2、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公安交管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3、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同意由公安交管部门主持调解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未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

    6、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检验、鉴定(包括重新检验、鉴定)有异议的。

    张剑律师,中共党员,法学本科毕业,系河北冀秦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高级合伙人。擅长刑事辩护及各类民事纠纷。

    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多长时间会结案?

    处理交通事故有不少时间限制,如扣押车辆的时间限制、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间期限、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时间期限等,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那么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多长时间会结案?

    网友咨询:

    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多长时间会结案?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郑娟律师解答:

    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郑娟律师解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可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于复杂的交通事故:

    (1)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书面申请)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郑律师执业于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一直代理民商事法律案子,经验丰富,责任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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