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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么办理结案,交通事故是否需要销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交通常识 时间:2022-10-24 17:12:06

来源:找法网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如果出现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损失,当事人一般会选择报警解决。这时候交警是会进行记录备案的。那么,交通事故是否需要销案呢?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交通事故是否需要销案

  交通事故不需要专门去销案的,交警部门有时间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受害人不到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交警就可以撤案;就好像法庭起诉一样,原告方在开庭时间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视其为自动撤诉处理。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1、固定现场证据;

  2、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3、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调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上述文章回答了“交通事故是否需要销案”的问题。在我国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中,交通事故无法销案,但应当办理结案手续。交通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后法定十年内对方不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车辆,就可以提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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