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交通事故今年多少案例,曝光日 - 2019年10月交通事故案例汇编!揭示碰撞背后的“秘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交通常识 时间:2022-10-24 12:53:08


洛阳交警

这是洛阳交警精心编汇的事故案例

案例的内容可能会让你感觉不适

但还是请仔细看完

见过生死

方能明白生命可贵

10月份亡人交通事故案例,请认真看完

一、市区重大交通事故案例汇编

事故基本情况:

2019年9月13日2时30分许,肖某驾驶无号牌两轮电动车沿王城大桥东半幅由南向北行驶至桥面由南向北第15根路灯杆处时,由于肖某持C1驾照、醉酒(血液乙醇含量为92.8mg/100mL)、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两轮电动车(经鉴定为轻便两轮摩托车)未确保安全,致使两轮电动车左侧与事故现场桥面西侧护栏相接触后,肖某从桥上坠落桥下,造成肖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网络配图)

事故原因和责任:

肖某持C1驾照、醉酒、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两轮电动车未确保安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不得驾驶机动车)、第五十一条(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之规定,应负该事故全部责任。

二、市区一般事故事故案例汇编

涧西区

2019年10月2日19时22分,刘某驾驶小型轿车头东尾西停放在西苑路青岛路口,在其打开左前车门时,遇牛某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沿西苑路由西向东行驶相撞,造成车辆受损、牛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网络配图)

事故原因和责任:刘某停车打开车门未确保正常行驶车辆的行车安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顶之规定应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新区

2019年10月04日18时55分,丽春路鸿运小区内,马某驾驶车辆,沿鸿运小区内部道路由北向南行驶,与朱某驾驶的小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该处,马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右侧前部与朱某驾驶的小轿车右侧后部相撞。

(网络配图)

事故原因和责任:马某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应负事故同等责任;朱某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应负事故同等责任。

西工区

2019年10月02日11时35分,韩某献驾驶小型轿车载李某沿凯旋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凯旋路爱民巷路口时,遇韩某冰驾驶三轮电动车由北向西右转弯时发生碰撞,造成轿车上乘客李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网络配图)

事故原因和责任:韩某献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应负事故同等责任;韩某冰驾驶电动三轮车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应负事故同等责任。

老城区

2019年10月09日01时11分,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载戚某沿北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至中州路北大街交叉口处时,遇金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北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至中州路北大街交叉口向西右转弯行驶,李某因躲避出租车导致电动三轮车侧翻,电动三轮车与金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未发生接触,造成李某受伤、电动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网络配图)

事故原因和责任: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经路口处时未确保安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应负事故主要责任;金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礼让直行车辆先行,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应负事故次要责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