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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普及一下毒驾属于交通肇事吗,吸毒撞人怎么处罚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大神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8 13:52:19

2011年我国正式将酒驾列入刑法,这是首次将醉酒驾这种严重危害社会大众利益的行为列入犯罪。这意味着,酒驾一旦被查获,将有可能面临最高半年的拘役刑事处罚。

酒驾的入刑,意味着由过去的违法行为衍变为刑事犯罪行为。高成本的代价让司机们望而生畏,至此由酒驾引发的恶性交通案件开始下降。然而一个比酒驾更凶猛、更恐怖的毒驾,目前却至今没有列入刑法。

随着冰毒、麻古之类的化学合成毒品泛滥,近几年我国毒驾呈现极速增长趋势。不同于酒驾的失控,吸毒人员在驾车过程因吸食毒品产生的幻觉、妄想等精神症状,会导致吸毒者疯狂的驾车撞上街头人群或是车辆。

近些年曝光的因毒驾导致的惨烈交通事故:

  • 2010年5月26日,浙江省杭州市一处狭窄的三岔路口处,一位吸食过K粉的男子驾车冲进人群,连撞17名行人、撞飞4个摊位,最后撞上台阶才停下,司机被救出时还在不停地摇头晃脑。

    事后据其描述,吸食毒品后开车感觉像是在电子游戏的场景中,路人就像游戏中的人物一样,车子撞人越多,游戏得分就越高,他就越觉得兴奋。

  • 2011年3月14日,北京一辆核定载客49人、实载81名幼儿园师生的校车,以98公里的时速撞上路边的施工围挡,造成一名幼儿和幼儿园园长死亡。事后发现,肇事司机尤某有10年的吸毒史。

  • 2012年4月22日,江苏省常熟市旅游车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4人死亡、20人受伤,后经查证,旅游车司机王某开车前曾吸食冰毒。

据有关数据统计:2003年至2005年,国内媒体关于“毒驾”所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报道平均每年不足10起,2006年至2008年,为每年10至20起。

到了2010年,仅上半年,全国关于“毒驾”所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报道就已经接近40起。到了2012年,媒体报道的查获“毒驾”案例已经在百起以上。

尽管现在各地公安机关对毒驾是“零容忍”,一旦查出吸毒的驾驶者一律注销驾驶证,并三年内不得申报领取机动车驾驶执照。

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申领和使用规定》

但是对于毒驾本身却只能执行不肇事则不担刑责,另外,就算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也只能按交通肇事罪进行量刑。这种不痛不痒的惩罚,对于疯狂的吸毒者起不到多大的震慑作用。

另外,对于执法部门来说,毒驾的筛查非常繁杂,相对于吹口气就能检测司机是否饮酒来说,毒驾则要复杂的多,需要将驾驶人带到医疗结构进行抽血或者提取尿样,如此一来必然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据最新的禁毒报告显示,我国注册统计的吸毒人员有二百多万,按惯例每个明面上的吸毒者,背后至少有4到6个隐性吸毒者。换句话说,我国的吸毒人员至少上千万。

而庞大的吸毒群体当中,18岁到40岁的年纪占主流,这就意味着不少吸毒人员都持有驾驶证。来自公安部的数据显示,仅今年3月至5月,全国共发现客运司机吸毒者692人,货运司机吸毒者744人。

因此,加强对吸毒人员驾驶资格的管理、将司机的毒品检测技术和流程化繁为简,以及事先检查、源头管控,才是毒驾的治本之道。最主要的是,尽快将毒驾列入刑法,让抱有侥幸心理的人心生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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