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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交通肇事同车人指令,交通肇事植物人赔偿案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白脸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8 13:44:17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召集当事人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三)处罚

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只要造成有人受伤就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只是轻微伤或者受伤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双方对交通事故的解决方案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可以报警,各方当事人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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