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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科普一下交通肇事不起诉决定,无证驾驶拒不赔偿怎么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镇江女神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8 12:41:21

今年年初,刘某带着年幼的一儿一女,跟着丈夫从江苏省到南安石井,平时主要照顾两个孩子及做饭整理家务。因为租住的民房距离丈夫上班的工厂较远,为了给丈夫送饭方便,刘某用之前省吃俭用的钱低价购置了一辆摩托车。

3月19日午后,在家做完饭后,没有驾驶证的刘某照常骑着摩托车载着儿女去给丈夫送饭。当途经石井镇三乡村蔡营路段时,由于道路施工颠簸,刘某的摩托车碾过路面碎石时失去控制。

刘某试图要将摩托车方向导正,却发现刹车失灵,摩托车冲出了路面。一时间,刘某和两个孩子都摔了出去,儿子受伤、刘某昏迷,而女儿再也没有醒来。

图文无关

苏醒后的刘某不能接受女儿离世的消息,每天以泪洗面,更是因此患上了抑郁症。

尽管如此,由于无证驾驶,加上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的后果。4月21日,南安市公安局以刘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南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意味着,刘某还有可能面临因交通肇事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更意味着这个自然破碎的家庭还要面对二度创伤和刘某更加难以复原的戕痛。

就在这个时候,南安检察院检察官在综合考虑整个案件的情节后作出了一个决定:

对刘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就是这么一个决定,让刘某得以回归家庭,让这个失温的家庭不会变得更加冰冷。小编只想给检察官一个赞!

无独有偶,小编发现就在去年3月,广东中山也发生了一起类似的交通肇事案。一名父亲在驾车起步不慎撞倒儿子,直接致其身亡。

在处理该起案件中,中山市检察机关同样选择了对这位痛苦的父亲陆某丛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给了这个父亲好好照顾家庭的机会。

而就在十几天前,在审理一起因家庭内部矛盾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时,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亲伯侄关系,案件是因家庭邻里矛盾引发,如果因此事结怨,不仅对双方,还有可能对周围的亲戚朋友产生重大影响,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广西平乐县检察院从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以及化解社会矛盾的角度出发,对刑事被告人何某飞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妥善化解了矛盾。

什么是相对不起诉?

检察院什么情况下可作不起诉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下,人民检察院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作出起诉决定。此时需要向上级检察院报送不起诉意见书。

不起诉决定体现了什么?

一次不起诉,表面上只是普通的法律处理,背后却饱含着法律与人情的内涵。法律不应该只是一条条冰冷的规定,而需要法律使用者温情的对待。

以人为本,当是司法工作者们的司法追求。正如著名法学家贝卡利亚所言,一切违背人的自然感情法律的命运,就同一座直接横断河流的堤坝一样,或者被立即冲垮和淹没,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涡所侵蚀,并逐渐溃灭。正如案件中的刘某、陆某丛、何某飞,检察机关的的处理正是法律融合人性的综合考量。

尽管检察官的本职是打击犯罪,但同时也希望司法中的柔性可以为我们抚平纷争。

法是无情法,人是有情人。

让我们为有情检察官点赞!

作者: 扬阳 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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