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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热点介绍:交通肇事被害方谅解,交通肇事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因果关系的判定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洁妹儿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8 07:16:41

当然得赔偿了,一码是一码,刑事责任承担了,并不代表免除了民事责任。

很多人可能会说,罪我都打了,监狱我都进了,还赔什么钱?

其实这种观点是完全不正确的,我从事法律实务工作10多年了,我来说说这个问题。

1.是否坐牢、判处什么样的刑罚,这是属于刑法所给规制的范畴,属于刑事犯罪的事情。

交通肇事罪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过失型犯罪。毕竟现在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发生事故的概率也就越来越大了,然后造成人死亡的话,只要车辆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需要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交通肇事后逃逸的,需要判处3~7年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则需要判处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缓刑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针对的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风险,宣告缓刑对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人。

交通肇事罪作为一种过失犯罪,自然满足上述的条件,也就是说从法律硬性规定的角度而言,交通肇事罪是可以宣告缓刑的。

但是“可以”并不代表就是“应当”宣告缓刑。可以宣告,也就意味着可以不予宣告。在现实生活中,一般想要判处缓刑,都得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3.对于没有赔偿被害人损失的,被害人或其家属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事诉讼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交通肇事的案件,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但是,与民事案件需要赔偿精神抚慰金不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不会赔偿精神抚慰金的。

因此,一般情况下要想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话,就需要额外给一部分钱,这部分损失一般是与精神抚慰金相当的。当然也存在被害人亲属狮子大开口的现象。

从实践中来看,只要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基本上没有例外都是判处缓刑的。

4.有人可能会说,我赔完钱了,不用去监狱了,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其实不是这样的。

即便取得谅解了,宣告缓刑了,也并不意味着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缓刑毕竟只是刑罚的一种特殊执行方式,并不是免除了刑罚。

因为在宣告缓刑的时候,会判处一定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要进行社区矫正。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有违法犯罪的行为,或者是发现之前有漏罪,都可以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甚至数罪并罚的。

5.如果没有取得谅解,那么几乎肯定是要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在判处刑罚的同时,判处赔偿民事损失的。

如果被告人没有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履行赔偿义务,被害人或其亲属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被告人是在服刑期间,当然是没有什么实际的能力履行了,但是一旦出狱了以后,有了新的工作,有了新的收入,则可以随时进行强制执行的。

哪怕是一直没有什么收入可供执行,或者一直没有赔偿完毕,等到到达退休年龄、领取退休金以后,退休金也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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