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权威干货速递:交通肇事工伤误工费,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需申报工伤,应当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邱大大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8 06:45:35

提到下班就能想到兴奋地去坐车或开车回去,激动的心情容易使人忽略周边的细节事物,甚至加快做事速度,迫不及待想要回去的心情致使不少人开车速度加快,加上下班高峰期车辆居多,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便大大提高了,那么便会有读者问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如果是的话,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赔偿是怎么样的呢?跟着大律师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答案是肯定的。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这时要特别注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赔偿怎么处理?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和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具体工伤赔偿怎么样根据不同具体情况而定。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带来的“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赔偿怎么处理”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遇到其他法律上的问题可以到大律师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