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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热点介绍:交通肇事不同意私了,一方以探视权受阻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磊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7 15:18:39

 8月5日晚,宿迁市公安局拘留所里,44岁的河南籍男子王某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我真糊涂!现在特别后悔……”,随着拘留所大门“咣”的一声关上,王某华将在宿迁市拘留所“度过”15天的拘留生活……

  7月30日凌晨4时,宿迁交警接警,淮徐高速淮安方向93公里处两车相撞……巡逻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一辆小轿车停在行车道内,车头损毁严重,另一辆停在应急车道内的浙A牌照厢式货车右前侧轻微受损。在场的货车司机汤某情绪激动地跑到民警面前说:“警察同志,是我追尾追的他,结果他非要‘私了’,我不同意,结果,这个人直接翻越高速护栏跑了!车都不要了!”

  经过询问,民警了解到,货车司机汤某驾驶货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至该地点时,突然发现前方有一辆小轿车直接停在行车道上,由于避让不及,自己的货车右前侧和小轿车发生了碰撞。于是货车司机汤某立即将货车停上了应急车道,下车查看情况,结果小轿车驾驶员向汤某提出私了,汤某拒绝后,小轿车的驾驶员直接翻越高速公路护栏跑了,留下一辆损毁严重的私家车。

  “这应该是连续两起交通事故,小轿车是在什么情况下造成了车头损毁严重,导致无法‘动弹’停在高速行车道上,而且当追尾的货车司机报警时,被追尾的一方为何弃车逃跑,这非常不符合常理!”办案民警苏景原向记者介绍道。

  后经民警调查,迅速锁定了小轿车驾驶员王某华,并通知其立即到大队接受处理。结果王某华表示车是他人驾驶的,并用各种借口拖延推诿,不配合调查。8月5日上午,王某华迫于压力,还是来到了大队接受处理,并主动交代了事情的详细经过——

  原来,7月30日凌晨,王某华驾驶车牌号为沪C牌照的小型轿车由河南虞城前往江苏泗阳,沿淮徐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93公里处时,由于疲劳驾驶,车辆碰撞路中隔离带护栏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严重损毁并停在行车道上。事故发生后,王某华因没有驾驶证,害怕被公安机关处理,就自行联系了在泗阳的朋友给自己提供帮助。没想到,在十几分钟后,汤某驾驶的厢式货车又来追了他的尾,鉴于货车汤某不同意“私了”,王某华便选择了翻越高速护栏,弃车而逃。

  据办案民警武云龙介绍,经调查取证,宿迁交警高速四大队依法对王某华无证驾驶、且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分别处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7天、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8天,合并执行罚款3000元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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