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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看法速递:交通肇事逃逸己批捕,晚上出的事故,多长时间算是逃逸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i超哥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6 18:51:16

(河北新闻网)

昨日,记者从藁城区公安局获悉,国庆长假期间,当地南延路天山创谷东侧,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方当事人死亡,另一方司机交通肇事后逃逸。案发11个小时后,当地交警大队民警将嫌疑人抓获。

据了解,10月6日22时19分,藁城交警大队值班室接报警,在南延路天山创谷东侧,一间移动板房和一辆电动三轮车被撞,在电动三轮车上睡觉的人被撞受伤严重。接警后,藁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经120医生确认,伤者已经死亡。经现场勘查走访,认定此案为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事发在晚上,除现场遗留的一些白色散落碎片外,未找到目击人员。当晚,事故中队就案件情况向大队长范军作了汇报,范军要求,事故中队取消休假,立即组织精干人员组成专案组,尽快侦破此案。

当夜,藁城交警事故中队组成以范军为组长,杜建林、韩秋振为副组长,事故中队全体人员为成员的专案小组,对此案全力进行侦破。通过分析,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以现场为中心,对肇事车可能逃逸的方向进行追查、走访;一路寻找沿途监控,进行调取,分析肇事车辆。

追查、走访组根据现场痕迹,一直追查到开发区南延路顶头发现肇事车向南转弯进入工业大街。经走访路人得知,有一辆明显发生碰撞的白色皮卡车沿工业大街由北向南行驶,在邱头牌坊向右转弯进入邱头村内一住宅小区。经调取小区门口监控,发现有一辆白色皮卡车车头有明显撞击痕迹,车牌号为津AU***2,该车于案发当日22时15分进入小区,又于22时18分驶出该小区。这时已是10月7日凌晨3点多,专案组人员回到大队,立即查询肇事车辆,经查询此车所有人为天津市李某,但是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也无驾驶人信息。

10月7日早上6时,大队长范军又召集专案组人员对此案进行分析研究,并对专案组人员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当日必须拿下此案。副大队长杜建林带队,在对邱头小区物业的询问中发现重大突破口,得知驾驶白色皮卡车的司机在此租住。上午9时,专案组人员在其住处将肇事司机李某抓获。

经讯问,李某对驾驶津AU***2白色皮卡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藁城区公安局当即依法将李某刑事拘留。

此案经过藁城交警的不懈努力,连续作战11小时终于破获此案,为人民群众的安全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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