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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伙科普下交通肇事罪所判刑法,酒后驾驶撞了人怎么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萝卜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6 15:36:02

近日,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醉驾案件。95后小伙小张因在诉讼期间与司法机关两次玩“躲猫猫”游戏,付出了自首取消、刑罚从重以及1万元保证金被没收的惨痛代价。

第一次“躲猫猫”

2021年8月13日21时许,在瓯海区梧田街道某公寓门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右前方同向行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自行车驾驶人受伤倒地。

这辆轿车的驾驶人正是男子小张。发生交通事故后,他一不下车处理事故,二不救治被撞人员,三不拨打报警电话,甚至连车速都没慢下来,就飞速逃离了现场。

之后,他开去了一家汽车修理店想要修理事故痕迹,但他的第一次“躲猫猫”很快就被发现了。交警通过现场监控查询到了车牌,并联系到了小张及其家人朋友。

经过家人朋友的劝说,小张终于在次日凌晨1时多向交警部门自首,如实交代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实。

经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被撞的自行车驾驶人的伤势也被鉴定为轻伤。因为有自首情节,而且缴纳了1万元保证金,公安机关对小张适用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第二次“躲猫猫”

2021年10月25日,公安机关将小张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移送瓯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环节,承办检察官每次联系小张接受调查,他都推脱有事,之后干脆就跑回了河南老家,也不接检察官电话了,又一次玩起了“躲猫猫”。

承办检察官只好要求公安机关联系确保到案,后公安机关经多次传唤,小张仍拒不到案,“猫”在河南一朋友家里拒不出现,直至2023年2月9日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抓获。

“躲猫猫”的惨痛代价

“第一次逃跑,我是害怕喝酒开车的事被发现。”

“第二次逃跑,我是怕酒驾又撞到人会判得很重。”

“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每天提心吊胆,真的很难受,但我又不敢投案。现在虽然被抓了,我反倒心安了。”......

2023年2月22日,承办检察官看到了被羁押在看守所里后悔不已的小张。

因诉讼期间拒不到案,小张的自首情节将不再予以认定,刑期也要从重,甚至还要没收1万元的保证金。他忍不住低下头流泪不止。

“小张,如果当时发生事故的时候,你主动报警、积极救治伤者,你的量刑并不会这么重。”检察官说,“逃避不能解决问题,希望你今后犯了错,都能吸取教训,积极面对。”

最终,经检察机关起诉,小张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检察官说法

一、酒驾相关的刑事处罚:

1.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从重处罚!

酒后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从重处罚!

2.酒驾造成交通事故,致1人重伤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1)交通肇事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但若是酒后驾驶,或者逃逸,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就可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小贴士:毒驾、无证驾驶、驾驶安全隐患车、驾驶无牌车或报废车、严重超载驾驶等情形,也属于该档定罪标准哦!)

3.醉驾造成重大伤亡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取保候审是不是就“没事”了?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是案件依法定程序顺利进行的法律保障。很多被取保候审人,误以为没有被羁押就没事了,拒不配合司法机关的办案,这种想法可是大错特错的。

被取保候审人,应该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不仅要被没收保证金,还可能影响到量刑。

转自:瓯海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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