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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普及一下吉林市交通肇事律师,校园内驾车致人死亡如何定性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打豆豆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6 10:35:33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刘孝斌

5月13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报吉林省白山市6死2伤交通事故原因,初步判定系驾驶员突发癫痫所致,并提示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应如实报告并不再驾驶车辆。14日,律师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癫痫患者驾车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案件如何定性,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还具有一定的争议,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交通肇事罪”来定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驾车突发癫痫致6死2伤

5月13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通报称,近期,广东、吉林接连发生因驾驶人突发疾病导致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伤。

其中,5月4日16时许,刘某驾车沿吉林白山市江源区江源大街由西向东行驶,突然加速驶入对向车道,撞向路边车辆和过往行人,造成6死2伤。经查,刘某2021年做过开颅手术,术后按医嘱服用抗癫痫药物,事发时他身体颤抖,后陷入无意识状态。结合脑部CT和临床诊断,初步判定系突发癫痫所致。5月5日,白山市江源区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检验排除刘某酒驾、毒驾,初步判断此事故是交通意外。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公开通报中称,《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疾病的,不得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规定,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已取得驾驶证但身体条件发生变化,具有上述妨碍安全驾驶疾病,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在3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一名从事交警工作多年的警务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在执法中遇到过癫痫病发作求助的司机,会及时予以帮助,并劝其以后不要继续开车。

如何定罪还需具体分析

刘某开车时突发癫痫致人死亡,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付成晨昨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近年来,癫痫患者驾车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案件如何定性,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还具有一定的争议,主要在于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以“交通肇事罪”定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区分两个罪名的关键,在于对行为人主观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认定。

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两者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都有所认识,但对于危险发生的概率认识不同。

付成晨表示,本案中的刘某,2021年开始就按医嘱服用抗癫痫药物,明知自己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但心存侥幸继续驾驶,对于自己行为可能造成的危险性具有一定的认知。此案中还需要综合癫痫患者的发作频率、药物控制情况、是否积极采取防范措施等几个方面,来分析刘某到底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还是否定态度。若刘某在事故发生前癫痫发作频繁、药物控制效果不佳,开车时还没有随身携带药物,则可认定其对结果的发生是放任态度;反之就不能认定其在主观上具有故意,只能认定具有过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在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据此,行为人在主观罪过形式上不同,最后在刑事责任的承担上也有较大区别。

付成晨表示,在民事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如果本案中的刘某未将自己患有癫痫的情况告知保险公司,使保险车辆的危险性显著增加,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由刘某自己承担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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