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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热点介绍:交通肇事拨打什么号,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怡姐姐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6 08:16:57

众所周知

发生交通事故后

第一时间报警是常识

但仍有驾驶人心存侥幸

意图逃之夭夭

结果可想而知

案例一

2022年12月19日17时41分许,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接到报警:“冯格庄办事处陈家疃村村西处一轿车与电动三轮车相撞后逃逸,有人受伤。”到达现场后,经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调取周边监控,民警迅速锁定肇事车辆。12月21日,迫于压力,肇事者丁某到肇事处理中队投案,对交通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当日,丁某无证驾驶车牌号为鲁F1***K的轿车沿联村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陈家疃村村西处,与驾驶电动三轮车对向行驶的史某相撞,史某从车上摔下受伤。看到老人摔倒,丁某以为伤得不轻,想到自己没有驾驶证,车辆未交保险,一时害怕就驾车逃离现场。回到家后,丁某寝食难安,在家人的劝说下到公安机关投案。经交警大队认定,丁某交通肇事后逃逸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交通肇事逃逸、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保险车辆,丁某被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5000元。

案例二

2022年11月11日20时23分许,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接到报警:“团旺镇光山村村西处一轿车与重型货车相撞,轿车驾驶员不知去向。”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开展调查。经调查,轿车驾驶员在超车过程中操作不当,与重型货车相撞,并致使货车方向偏离撞到树上,事故发生后,轿车驾驶员弃车逃逸。根据现场车辆号牌,民警查询到轿车车主系赵某,多次拨打其电话未接通。民警迅速赶到赵某家,未发现赵某,且赵某的家属拒不提供赵某行踪,后民警经蹲点布控最终将赵某抓获。经询问,赵某交代,案发当日,赵某驾驶车牌号为粤TH***W的轿车驶经光山村村西时,超车时操作不当,撞到前方货车,致使货车方向偏离撞到路边树上。事故发生后,赵某下车查看,考虑到自己的驾驶证因二次酒驾被吊销属于无证驾驶,赵某一时心虚与对方驾驶员交谈几句后弃车逃离现场。赵某因交通肇事后逃逸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又因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3000元。

责任编辑 李蕾

审校:赵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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