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见解]爆料知识:何某交通肇事案柳州,肇事逃逸假牌怎么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发财兄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5 19:46:14

3月13日晚22时24分许,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鱼峰大队接到杨先生报警,他的桂BMG***牌小车在茅山路白云小区后门路段,被一辆摩托车追尾,摩托车驾驶人弃车逃跑了。调查过程中,交警联系肇事车主何某,其却称摩托车已被偷,但何某在报警时描述车辆失窃情况含糊不清,逻辑混乱。办案交警推断,这件事没有这么简单!

被追尾车主现场拍摄画面1

被追尾车主现场拍摄画面2

事发当晚,交警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安全防护及情况了解,暂扣肇事的摩托车,进一步开展调查。鱼峰交警大队民警陈记松联系天马派出所了解情况,发现了可疑情况。摩托车车主何某是在当晚22时30多分报警称摩托车失窃的,在派出所出警调查时,他的论述前后矛盾,故意隐瞒某些内容。综合两起案件情况,民警怀疑其可能报了“假警”。民警收集查找相关证据,确定何某就是当天驾驶车辆的肇事者。




3月14日下午,何某到鱼峰交警大队进行案件处理。铁证面前,何某不得不说出了实话。其自述,当晚他喝了酒,发生事故后担心受到处罚便弃车逃离了现场。逃跑途中因担心自己的违法败露,又舍不得不要自己才新买不久的摩托车,便动了“歪脑筋”,报警谎称自己的摩托车被偷了。


发生事故后弃车逃逸,还报警称车被偷,企图“一箭双雕”,既逃避处罚还能拿回车,这位“酒司机”可谓诡计多端!但这“如意算盘”最终逃不过民警的“火眼金睛”。


根据案件情况,交警部门依法认定何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此外,何某涉嫌肇事后逃逸还会面临相应的法律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会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何某的行为已涉嫌虚报警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15日下午,鱼峰交警大队民警将其移交至天马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目前,柳州交警正在全市开展“霹雳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违法者处以顶格处罚。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出行,如发生交通事故请及时报警,配合交警调查处理,当事人在事故现场也可以拍摄一些证据,为后续案件处理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莫小华 文/韦晓冰 图/李宗亮 整理/黄婕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