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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科普一下交通肇事罪司法调查,娄底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东哥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5 18:50:22

4月11日上午,湖南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被告人肖某某以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

据澎湃新闻,被害人谢女士的弟弟谢先生告诉记者,庭审中,肖某某承认自己第一时间就知道撞人了。肖某某称,撞人时她一直在与娄底某汽车音响灯光改装店老板梁某某通话,她一度停车告诉梁某某她撞人了,梁某某要她走,她未下车查看。最终,在行驶了2100多米后,肖某某才被测酒驾的交警拦下。

若明知受害人挂在车上,或构成故意杀人罪

北京知名律师周兆成解读,根据《刑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酒后驾车或者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的,交通肇事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周兆成表示,“如果肖某某知道受害人挂在车上,狂奔只是为了把人甩下去,这个性质会发生改变——甚至可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面临更重的刑罚。”

宝马女司机撞人拖行被交警怒斥

2022年9月2日晚,湖南娄底市一宝马女司机疑似酒驾撞人,拖行被撞者近一公里后最终被交警拦下。当时网传的一段视频显示,一宝马车被拦停在路边,女司机坐在宝马车内,疑似正在接打电话,交警则要求涉事女司机先进行呼气测试然后再下车,有交警对女子怒吼,“你拉了多远你不晓得吗,被拖成这个样子”“挂人挂多远你不知道吗”,随后交警拉着女司机去看现场,“你自己过来看,给你看清楚,你还想讲什么。”宝马车驾驶座一侧车轮下方有一位伤者横躺,衣服破损。

这起事故曝光后引起网友高度关注。9月4日,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了情况通报。通报称,9月2日23 时 52分许,肖某某(女,28岁)驾驶湘K牌照小型轿车在娄星区吉星路株山公园东门地段由南往北行驶时,与前方谢某(女,36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谢某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后被执勤交警截停。执勤交警随即迅速控制肖某某,将谢某立即送医救治,同时开展现场调查勘验。经鉴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24.51mg/100ml)。

受害者:被拖行过程曾大声呼喊、拍打车门

据极目新闻,谢女士的丈夫周先生表示,妻子目前仍不能走路,不能自已吃饭,需要家人24小时照顾。

周先生还表示,妻子现在的神智有时清醒有时迷糊,迷糊时连自己都认不出来。妻子在清醒时曾告诉他,自己只记得被车子从后面撞倒,在被拖行过程中,她曾大声呼喊,并拍打车门,希望提醒司机停车。

(综合极目新闻、澎湃新闻、北京青年报)编辑:郑楚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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