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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一下」交通肇事逃逸的代价,河北村民撞死防疫人员逃逸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刀锋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5 17:49:53

当在路上碰上有人遇到危险,又或是正在受欺负等不公平的事情时,你会怎么办?或许有的人怕担责,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离去,装作没看见过这件事。哪怕很有可能造成惨案的发生,比如说小悦悦事件,18个路人对被撞倒在地的两岁女童视而不见。但也有些人挺身而出,哪怕自己可能为此惹上官司,依然选择了正义的那条路。

就比如说“追死”逃跑肇事者的朱某彪,家属后来向其索赔六十万,那么法院是如何判处的呢?2017年1月9日,在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和滦南县交界的地方,朱某彪正驾车行驶在路上。但行至古柳线一个水产门市附近时,正好瞧见一桩交通事故的发生,54岁的唐山农民张某焕所骑的摩托车把另一摩托车撞倒在地。

当时摩托车上的张某来就是直接“飞出去”了,张某焕自己只是摔下来了,可他站起来之后并未去查看张某来如何。反而检查自己的摩托车,确定没有什么问题后便驾车企图逃逸,本来这也不关朱某彪什么事。他只是路过,顶多好心帮忙打一个电话,但他觉得这事自己不能不管。一边拨打报警电话,一边摁喇叭提醒对方,已经有人发现他想肇事潜逃了。

然而张某焕不管不顾,压根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朱某彪只好开车追赶。两人一路绕去前边的一个村子,又绕回古柳线,在另一个村子对上眼了。通过朱某彪录制的视频可见,他只是劝对方别跑了,自己都录下来了。张某焕的表情看不清楚,可他并未停下来,这时唐海交通局的工作人员也赶了上来。

按理来说,此时他就该明白自己跑不了,无奈张某焕停倒是停下来了。但在下了摩托车后便开始徒步逃跑,冲入一户人家厨房拿了菜刀威胁,朱某彪不敢靠近跟在后边继续劝。不成想张某焕爬过铁路栅栏,企图以死亡威胁:“你别追我了,你再追,来车我撞死啊!”见状,朱某彪停下追赶,表示:“被撞的人没事,你赶紧自首就行。”

又以家人打动他,张某焕却没有任何表示,一直在原地等到火车驶来。火车行车记录仪显示,朱某彪发现有火车立即开始挥手,随后又脱下外套示意。可火车不是想停就能停的,其实这个时候只要张某焕躲在边上还是没事的,不料沿着外侧路肩行走的他忽然冲向铁轨中间。结果便发生了惨剧,菜刀被甩在相邻的轨道上,张某焕已经没了生命体征。

他对此也很惋惜,虽然张某焕肇事逃逸有罪,却不至于付出生命的代价。谁知这件事到这儿并没有结束,2017年11月,张某焕儿子张某凯一纸状书将朱某彪告上法庭。他认为是朱某彪的追赶导致了父亲的身亡,朱某彪得为此负责,故索赔各项费用60余万元。从因果关系看,朱某彪的行为与死者的死亡结果之间,似乎脱不开关系。

但朱某彪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必须要看案发时他的主观意图是否组织违法行为,显然他的行为并无不合法之处。法院审理查明,张某焕不光肇事逃逸,还是无证驾驶。其所驾驶的二轮车辆也没经过年检,要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朱某彪与他素不相识。追赶完全是出于见义勇为,过程中并未出现任何追求死者死亡的言行,谈不上故意致死。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七条明文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张某焕明知火车即将到来,依然冲了过去,此时朱某彪离他还有五十米远。朱某彪的行为怎么可能构成违法,2018年2月12日,滦南县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张某焕家属的所有诉求。7月4日,朱某彪收到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此案后被写入最高院的工作报告。

最后判决可谓是画上了一个令群众为之欣慰的句号,还了社会一个公道,让维护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受到鼓励。让见义勇为者不再心寒,这也是在鼓励人们遇事不要怕担责,只要是正义、正确的行为,法律都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更值得一提的是,开始实施的《民法典》中出台了见义勇为相关法律,对于这类纠纷有更准确的判断。

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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