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聚焦]资深资讯:交通肇事罪交警大队,举报案件回复情况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月月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3 10:34:48

酒精的危害是无法预想的

任何时候都不能低估酒精的“杀伤力”

一旦醉酒开车发生交通事故

就有可能让你悔恨终生

日前

福州闽侯交警就根据群众举报

查获一起醉驾违法行为

经查实

该群众将获得2000元奖励

男子醉驾被查,见民警还主动“敬礼”问好

2022年4月18日18时许,福州闽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辖区有名男性青年有酒驾嫌疑。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在祥谦镇龙琯路路段发现嫌疑车辆。

男子满身酒气,见到民警时还主动“敬礼”问好,并声称自己没有喝酒、没有开车。民警随即调取监控视频,确认该名男子就是车辆驾驶员林某建。

后经检验检测,林某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4.11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举报人举报酒醉驾奖励正在申领中。

酒醉驾交通违法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伤亡

近期,南平查获一起 醉驾撞人逃逸案件

醉驾撞人逃逸 受伤行人抢救无效死亡!

两个家庭受伤害

4月17号19时8分,南平顺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派警:在埔上镇电厂路段一辆小车撞到行人,有人受伤,请求出警处置。交警到达现场时,只见一受伤女子躺在路上,已有群众拨打“120”,现场无肇事车辆。

顺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了侦破小组,对事故展开全面侦查。当晚八点,从医院传来消息,被撞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此时案件性质发生了改变。

大约半个小时后,交警在南平建阳区徐市镇路段查获了肇事车辆,同时发现嫌疑人邱某明,且邱某明有饮酒迹象,后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1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

经查实,邱某明于4月17日晚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埔上镇电厂宿舍路段碰撞到行人冯某,造成冯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邱某明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醉驾男子邱某明表示

因这起的撞人交通事故,给对方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也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很大的伤害,我千不该万不该,酒真的不能喝,喝酒不能开车,希望大家喝酒不要去开车,我终生会记住这场血的教训。

五一小长假将至

防范酒醉驾更显重要

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严查严管酒醉驾

广大市民要相互提醒、严格落实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别让你的亲朋好友为你担惊受怕

别因为你的一时糊涂

毁了一家人的幸福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