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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专业信息:交通肇事流产精神损失费,当妊娠危及孕妇生命时可允许进行人工流产或引产这符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啦啦队队长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3 08:35:11

很多交通事故中,伤者常常在身体受伤的同时,也伴随着出现被惊吓、心脏病复发、孕妇先兆流产等症状,这时我们能向肇事方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么?精神损害抚慰金能赔偿多少,怎么计算呢? 依据我多年的工作经验,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的观点: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答: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死者近亲属可以申请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

二、哪种情况下可以申请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答:受害人残疾或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对于未构成伤残的受害人提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由受诉法院根据个案情况从严掌握,一般不予支持。所以对于受惊吓、心脏病复发等轻微精神损害的,一般情况下不会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但是交通事故造成伤者惊吓或者心脏病复发的,肇事方应该承担相关治疗的费用。

三、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怎么认定?

(一)依据伤者损害后果确定,但会考虑特殊情况

1、损害后果,在致受害人伤残的案件中,主要指受害人伤残等级,也就说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金额要依据伤残等级确定的。

2、对于受害人年幼、伤情特殊、因伤严重影响受害人升学等个案中的其他损害后果,在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时可酌情考虑。

也就是说,对于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较严重或者特殊损害后果的,比如孕妇流产、影响升学等情况的,可以酌情考虑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的酌情减少赔偿,也就是说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负有一定事故责任的,会减少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

四、交强险限额不够赔了,商业险又不赔咋办?

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应予支持。被侵权人或近亲属对优先赔偿问题未做主张的,法院可予以释明。

解释一下,一般出现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案件,都是伤者致残或者死亡案件,如果伤者为9级或以上伤残等级的(按照天津市2021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9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为190636元),残疾赔偿金将会超出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这样就会出现交强险不够赔,商业险赔不了(不属于商业三者险保险责任)的情况,此时根据此条“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优先受偿”的原则,我们可以优先使用交强险18万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再用商业险三者险赔偿属于商业三者险保险责任的残疾赔偿金等其他赔偿项目,就可以得到足额全部赔偿了。

总结一下,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可以由伤者本人或者死者家属申请赔偿的,但一般情况下只有因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才可以申请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金额一般由法院法官参考伤者伤残等级、以及伤者在交通事故中是否存在过错等进行自由裁量,也会考虑影响升学等特殊人群的特殊情况。同时比较特殊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具有“优先受偿”的特殊待遇,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优先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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