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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看法速递:交通肇事车扣留多久,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期限及停车费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上官航air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2 11:25:59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若是由公安交警大队实际作出处理的话,此时可能需要对涉事车辆进行暂扣。但暂扣并不是处罚措施,而仅仅是为了配合事故的处理,因此扣押的时间也不宜过长。那到底实践中交通事故车辆扣押的时间一般是多久呢?

公安交警部门一般情况下在交通事故中扣留车辆的期限为三十日,如果没有法定原因三十日满后必须放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交通事故车辆的扣押分两种情况:

一般情况:

调查结束之日起30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

调查结束之日起(申请重新鉴定的)55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有异议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鉴定期限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

特殊情况:

调查结束之日起70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6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

调查结束之日起(申请重新鉴定的)135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6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有异议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鉴定期限6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

若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扣押的话,此时也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而不能随意的想进行扣押就进行扣押,这样无疑会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私下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提起诉讼后,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一、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

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在由双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该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6、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三、注意事项

发生交通事故时,心态十分重要。首先要确保的就是不要慌张,走完该走的流程,如果实在无法谈拢在按照以上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程序缺一不可,请务必看清楚,不要因为粗心大意而导致无法挽回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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