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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热点头条:交通肇事罪取回车辆,酒驾事故法院会怎么判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花花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1 16:27:54

2018年6月的某天,酒后驾车的徐某(化名)与前车发生追尾,逃逸过程中又接连撞上正常行驶的电动车、摩托车及水泥罐车,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多辆车受损的严重后果,徐某也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事故发生后死者松某(化名)家属向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徐某妻子包某、母亲刘某、肇事车辆所有人及车辆投保保险公司赔偿96万余元。

上街法院民事团队法官朱艺枝承办该案后,先后多次与助理、书记员一起到原被告家中、交警队进行调查,了解案件事实真相。经查,当天被告徐某酒后驾驶儿子的越野车从单位出发,途中与同方向一车追尾后逃逸。在逃逸过程中,徐某驾驶的车辆又先后与多名行人及一辆水泥罐车相撞,最后导致徐某本人及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松某死亡、两人受伤、多辆车受损。

公安机关认定,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逃逸,在逃逸过程中多次冲撞其他车辆和行人,造成多人伤亡,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认定该案件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上街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多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2018年12月上街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四名被告人赔偿原告亲属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共计79万余元。被告包某不服提起上诉,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书生效后,其中三被告未主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70余万元。原告向上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4月16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时涛对三名被执行人继承的遗产情况展开调查,得知肇事者徐某生前经济条件宽裕,具有偿还能力,但继承人由于种种原因不愿主动配合执行工作。

在随后的调查中,时涛发现包某在徐某死亡之后,陆续从其银行账户上取走大额遗产。他根据掌握的财产线索,多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作工作,最终在情与法的双重施压下,被执行人终于将70余万元的赔偿款履行到位。

5月20日,死者松某的哥哥来到上街法院民事团队和执行局,亲手将两面印有“公正执法 为民解忧”、“执行神速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至审判法官朱艺枝和执行干警时涛手中,他激动的表示:“要不是法官的公正判决,我们家还要蒙受更大的损失,肇事者死亡了全家都以为拿回赔偿款没希望了,没想到执行法官这么快就把钱帮我们要回来,实在太谢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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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玥雯

校对:韩 垚

审核:王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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