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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专业资讯:交通肇事从警车逃脱,网约车遇害真实案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兮雅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30 18:33:51

抗拒交警执法、逆行、闯红灯,一网约车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仅没有及时处理,而是选择驱车逃逸。近日,黄浦区检察院对被告人吴某某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案件回顾

2021年7月19日上午8时30分许,被告人吴某某通过某网约车平台接单,接客一对母子上车后,在斜土路鲁班路路口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吴某某并未停车处理事故,反而驾车右转逃逸。被害人翁先生见状立即骑车追赶,在追上吴某某并将其拦停后,两人发生争执,车上乘客李女士担心发生危险便带孩子下车。

此时,正在路口执勤的交警发现该情况后上前询问,并要求吴某某靠边停车,不料吴某某趁交警不注意径直将车开走。

随后交警驾驶警用摩托车一路追赶吴某某,期间多次警告其靠边停车,吴某某不仅无视警告加速在道路上行驶,逃逸过程中还违规掉头、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甚至以别车的方式撞击交警所骑的摩托车。

逆行

拒不配合交警执法

闯红灯

撞击交警

(交警执法记录仪记录的画面)

当车辆行驶至瑞金一路延安中路路口时,吴某某因前方有等待红灯的车辆被迫停车,交警拦停了吴某某前后的车辆,要求吴某某下车,吴某某仍旧不配合,在明知会撞到其他车的情况下,加速从旁边车道的空隙中窜出,造成左侧三辆机动车被碰擦。在逃离现场后,吴某某准备坐火车逃回老家,后在路上被警方抓获。

“我当时担心再次被处罚,头脑一片空白,情绪激动就想着要逃跑。”吴某某到案后交代。原来案发前一周,吴某某因没有网约车运营资质被交通管理部门扣了车,处罚人民币一万元以及暂扣驾驶证三个月。提走车辆后,吴某某并没有吸取教训,而是想通过继续开网约车把这笔罚款赚回来。

12 检察官说法

承办检察官认为,本案中吴某某肇事逃逸以及在道路上各种违规驾驶的危险行为对所经路段正常行驶的车辆、非机动车以及行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侵害,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吴某某的做法不可取,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理性对待、冷静处置,并积极配合警察执法,逃避责任、冲动行事只会让当事人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编辑 / 黄骞文

资料/ 黄浦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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