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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专业速递:交通肇事案判决开庭,宝马女司机醉驾拖拽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厉小强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30 15:45:51

4月11日上午,广受社会关注的“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在娄底市娄星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法院宣布择期宣判。受害者丈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妻子已经做过6次手术,欠医院医疗费80多万元,但还是没有自理能力,不知何时能恢复。受害者的弟弟也表示,希望法律能够严惩肇事者。

由于是受害者的弟弟出庭,其丈夫在庭外等候。在庭审过程中,据受害者谢某的丈夫周先生向记者回忆,事发之后第一次见到妻子是在去年9月3日的下午,她在医院做CT的时候,“那时候我已经认不出她来了,她的脸都是肿的,全身都是伤痕,意识很模糊也认不出来我了。”他告诉记者,谢某从事发到现在已经做过6次手术,今年1月才从重症监护室转出来,但还是没有自理能力,不能走路、说话。“现在脸上还有一个很大的疤痕,全身上下基本到处都是疤痕。”

受害者丈夫接受采访

周先生表示他们还没有提起民事诉讼,“因为目前妻子还在医院,医药费还没最终确定,已经欠了医院医疗费80多万,而且医院那边也无法确定恢复期究竟需要多久,也不清楚到底能恢复到什么程度,只能耐心做着康复治疗,事发后肇事者家属曾先后来医院探望过3次。”

周先生说,现在家里没有经济

庭审结束后,一位旁听人员在庭后接受记者群访时表示,现场有大概四五个证人陆续出席口述当天事情经过,法庭上对于肇事者的控诉,证据链非常齐全,肇事者当庭认罪,表示会写一封书面的悔过书。

事发现场视频截图

随后,紫牛新闻记者从娄底市娄星区法院获悉,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9月2日23时50分许,被告人肖某某酒后驾车与被害人谢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谢某受伤,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谢某所受伤为重伤二级。娄底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认定,肖某某驾驶轿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未向公安机关报案,反而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属逃逸,应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肖某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肖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肖某某作了最后陈述。因案情疑难复杂,法庭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

据媒体此前报道,2022年9月2日,湖南娄底市一宝马女司机撞人后,拖行受害者将近一公里才被交警拦下。据当时网传视频显示,交警将一辆黑色宝马拦停在路边,女司机醉醺醺的样子疑似酒驾。交警对女司机进行酒精检测后让其然后下车。交警一边怒斥该司机一边把她拉到驾驶座一侧车轮处,“你拉了多远你不晓得吗,被拖成这个样子!”视频中,宝马车驾驶座车轮下方横躺着一位受重伤女性,衣服已经被路面磨得破破烂烂。

2022年9月4日,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情况通报,9月2日23时52分许,肖某某(女,28岁)驾驶湘K牌照小型轿车在娄星区吉星路株山公园东门地段由南往北行驶时,与前方谢某(女,36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谢某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后被执勤交警截停。执勤交警随即迅速控制肖某某,将谢某立即送医救治,同时开展现场调查勘验。经鉴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24.51mg/100ml)。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医疗机构正对伤者谢某进行全力救治,生命体征平稳。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 徐韶达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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