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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热点解说交通肇事第一次开庭,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达成谅解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圆圆姐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30 15:34:13

2018-06-28 18:33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通讯员 季旭伟

“现在开庭!”6月26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场特别的法庭庭审在青田县车管所拉开帷幕。当天,由青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两起醉酒驾驶引发的危险驾驶案,在青田县法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在青田车管所报名参加汽车驾驶证考试的70余名驾考学员旁听了庭审全过程。

庭审中,检察官当庭宣读起诉书并针对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一一进行举证。经过庭审调查、公诉人举证、质证等程序,当天,三起案件的被告人对检察官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均予以当庭宣判。

“危险驾驶的后果真的不容小觑,而且被判刑了还会影响个人的出国、子女考试政审等。”学员季君静说,她的父亲在波兰工作,自己也有计划在考出驾照后出国,此次旁听庭审,让她对安全驾驶有了更直观的理解,“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容不得半点侥幸心理。”

巡回法庭开到车管所,法官和检察官以案释法、现场普法,为旁听群众、学员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充分发挥了巡回审判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也达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社会效果,让更多的人学习到了法律知识,感受到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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