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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热点介绍:临颍交通肇事逃逸案,漯河发生车祸一人当场死亡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何百叶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30 10:23:42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王利生 杨勇

凌晨时分,一辆货车肇事撞人致死后逃逸,漯河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但所能找到的证据却是少之又少……9月1日,记者从临颍县交警大队了解到,经民警连续奋战10小时,终于侦破了这起肇事逃逸案。

8月26日5时40分许,临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110”指令:G344国道临颍县杜曲镇路段与天成路交叉口东侧处,发生电动两轮车驾驶人受重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肇事人逃离现场。

接警后,交警大队事故科及案件中队民警立即赶往报警所述路段,待办案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电动车驾驶人已被120救护车送至医院进行抢救(次日因抢救无效死亡)。现场散落一地碎玻璃及电动车车身碎片,除损坏的电动两轮车外无任何车辆停放,办案民警初步推断为交通肇事逃逸事故。

案发后,临颍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谷红凯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案情安排部署并作出指示:一是详细勘查现场,寻找相关证据;二是调取沿途监控视频。至此,一张无形的法网全面撒开。根据现场勘查,肇事车辆仅在现场遗留一地玻璃碎渣,由于玻璃碎渣无法证实肇事车辆其它具体信息,加之事故路段无监控,侦查难度大大提升。

但办案民警毫不气馁,继续扩大排查范围。民警紧扣案件线索,扎实细致的开展侦查工作,通过事故现场东侧监控对途经车辆进行排查,发现3辆车有嫌疑,经进一步排查确认,最终将车牌号为豫LU6***的灰色福田牌轻型栏板货车锁定为嫌疑车辆。

办案民警锁定嫌疑车辆后,却联系不上车主,通过向其家人宣讲法律法规,肇事人于当日下午投案自首,承认其驾驶豫LU6***的灰色福田牌轻型栏板货车发生事故的事实,并带领办案民警找到了肇事车辆。

目前,办案民警已将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池某某及车辆,带回到临颍县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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