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一分钟了解:南昌经开区交通肇事,肇事司机逃逸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华米小哥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9 09:17:13

江南都市报讯 记者李巧报道:1月4日晚,南昌司机王某驾驶小车经过青山湖区昌富路时,将一辆过路电动车撞飞,电动车车主因此头部遭受重创,生命垂危。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王某在发生事故后不但没有下车救人,反而在停车没一会后又加速逃离了现场;而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为了逃避警方追查,王某当晚就把车辆开往赣江岸边偏僻处,把这辆肇事车一把火给烧成了一副车架。

撞飞路人肇事司机猖狂逃逸

今年1月4日晚8时30分许,青山湖区昌富路与东泰大道交界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市民廖某在骑行电动车经过路口时,被过路车辆拦腰撞飞。等交警在接到路人报警赶至现场后,肇事车辆早已不见踪影;廖某也因为头部遭受重创,被交警送医进行开颅手术后,仍是不省人事。

“可能肇事司机没有想到,这个路口正好有监控,把他当时的情况全部都摄录了下来。”青山湖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刘雨在调看监控后发现,这辆肇事的赣A牌照小车在发现撞人之后,只是在现场停留了三四秒钟的时间。司机没有报警,甚至也没有打开车门下车察看,只是在倒地的伤者附近倒了下车,让车辆加速转从另一个路口飞速逃离了现场。

“按照常理,事发当晚没有下雨,路口在路灯的照明之下能见度很不错;加上车辆撞飞的是一辆电动车,一定会发出剧烈声响,肇事车自己也会震动的很厉害。换句话说,肇事车司机不可能不知道车辆发生了事故。”刘雨说,就是因为肇事车司机立即驾车逃离了现场,导致伤者在事发后的近10分钟时间里,都没有被人发现。直到一名过路群众发现异常后报警,伤者廖某才被警方送往医院抢救。至今没有醒转。

好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的监控录像不但把事故当时的情况摄录得一清二楚,而且还清晰地记录下了肇事车的车牌号。交警因此得以按图索骥,很快就联系上了肇事车的车主——今年39岁的南昌人王某。

为逃事故责任司机一把火烧了肇事小车

根据监控录像记录的情况,肇事车是一辆南昌牌照的黑色马自达小车;而根据车驾管平台的信息,该辆小车已经“报废”,车主王某就是附近南昌县居民。

“王某接到我们电话后,承认这辆小车是他本人的,不过4日事发当晚他没开车;说是车辆借给了自己的一位朋友。”实际上,像这种借口很容易被警方戳穿:因为肇事小车在事发前、事发后经过了多个路口,电警卡口的录像证实当时司机就是王某本人。刘雨说,经过事故民警上门询问,并与王某家属一道给他做工作,告诉他肇事逃逸的危害与后果后,王某终于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

按照警方办案程序,在找到了肇事司机后,“1.4交通肇事案”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对事故车辆进行司法鉴定,查明事故原因。可是,当王某将民警带往停放肇事车地点时,不仅地点“有古怪”,而且眼前的景象也不禁令所有人大吃一惊——这辆黑色马自达小车已经被大火烧成了一副车架了。

“车辆停放在赣江边的一片滩涂上,地点非常偏僻。当晚还有人看见车辆在停车后,突然冒烟起火。”刘雨告诉记者,虽然王某一直否认是自己放火烧了肇事车,但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有足够证据证明,这辆被几近烧毁的小车是“人为”,原因就是王某为了逃避法律惩处,在肇事当晚就将车辆藏匿在偏僻处后放火烧火,以图毁灭证据。

9日,因王某涉嫌肇事逃逸并导致对方重伤,青山湖交警大队已对其处以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据了解,本案还在继续审理之中,王某还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处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