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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热点介绍:交通肇事起诉裁定书,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怎么处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Ennan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7 17:32:13

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履行,但是很多时候对方不进行赔偿,该怎么办呢?

网友咨询:出事故后警察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事后对方希望能够私了,但是在费用上,对方坚决认为我也有责任,私下沟通无果。要求对方报保险予以处理,对方拒绝,该怎么办?

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朱群群律师解答:

(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诉讼: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朱群群律师解析:

如何进行起诉: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 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3、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5、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6、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注意:现在修改了,只要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领调解书时才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7、判决。同意裁判裁定,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朱群群律师200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现系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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