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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看法大全:交通肇事逃逸谴责书,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花花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7 15:46:02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交警总会遇到令人"费解"的情况。明明事故不严重,但总有一些人因为害怕鬼使神差般选择了逃逸,最终被处行政拘留的处罚。近日,经开区交警连续作战、攻坚克难,成功破获3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有力震慑了肇事逃逸违法犯罪,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轮车闯红灯酿事故 不知悔改还逃逸

7月6日16时许,经开区交警大队民警勘察事故结束后,途径翔宇路与兴梅路交叉路口时,突然看到一辆红色三轮车倒在大雨中,车下压着一名妇女,妇女已经昏迷。

执勤民警见状,立即将三轮车下的妇女拉出来,迅速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紧接着,民警调取了该路口监控视频,只见监控画面显示,逃逸车辆为无牌红色电动三轮车,因闯红灯引发了此次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没有过多停留,加上当时下着大雨,大大增加了案件的侦破难度。

为了将肇事者绳之以法,还受伤群众一个公道,经开区交警大队勘察三室全员参战,通过调取大量的卡口照片,分析肇事逃逸者的行驶轨迹,最终确定这辆三轮车进入某陶瓷厂。随后又调取某陶瓷厂的监控,最终锁定肇事者的妻子。7月8日,民警与肇事者取得联系,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驾校教练还逃逸 如何为人师表?

7月30日11时45分许,经开区交警大队事故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在开发区沃尔沃路梅埠收费站北加油站路口,一辆无号牌白色小型轿车与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肇事车逃逸。

警情就是命令,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只发现摩托车驾驶人坐在路牙石上,未发现其他肇事车辆。“对方开的是一辆白色的“大众”牌小轿车,没有挂牌,似乎是刚买的,撞了我以后,把我扶起来以后就走了,车上一共有两个人,都是男的,开车的那个人穿着驾校教练的衣服,好像是教练。”摩托车驾驶人现场对民警描述道。为尽快将肇事者查获归案,肇事处理中队立即成立侦破小组,一组负责现场勘查,调取监控视频,收集证据;二组沿肇事车逃逸方向进行追击;三组负责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连续两天,他们对途径案发现场的所有未悬挂号牌的白色轿车进行深挖细查,并将辐射面扩大到案发现场十余公里的数条线路,调取了数百组视频,通过大量照片对比分析,最终锁定肇事逃逸者为某驾校教练员朱某某。

经认定,朱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还会面临行政拘留、驾驶证降级、肇事逃逸记12分,罚款2000元,驾驶无号牌车辆上路记12分,罚款200元,未购买强制保险上路处罚双倍保额。

身为教练员,居然肇事逃逸。身为教练员,对交通法律法规应该非常清楚,却肇事逃逸,知法犯法。驾校要加强行业管理,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教练员更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对学员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一张付款二维码 追踪肇事逃逸者

8月7日20时15分许,经开区交警大队指挥室接到报案称,在开发区临工路与李公河路交汇南路段,发生一起三轮车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行人受伤。

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未发现肇事车辆,民警立即与受伤行人取得联系,在医院,受伤行人交给民警一个付款二维码,称这是肇事逃逸者遗落在现场的。民警根据其提供的线索,运用科技手段,查到开通付款二维码的是一名男子,民警通过多次沟通,旁敲侧击,最终了解到这名男子的岳父是案发时的当事人。

据肇事逃逸者马某某描述,事故发生后,他非常的害怕,恐慌,经过几分钟的内心挣扎,最终选择了逃逸这条不归路。经认定,肇事逃逸者马某某承担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等代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通肇事逃逸,逃避的是责任和惩罚,泯灭的是道德和良心。交通肇事后只有积极配合才能争取从轻处理,自以为聪明地选择逃逸,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在这里,我们要强烈谴责、抨击肇事逃逸者,特别是“因逃逸致人死亡”时,将使原本可以挽救的生命无法挽救。

交警提醒大家:发生事故千万不能逃逸,因为交通肇事逃逸后,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刑事责任都比没有逃逸严重得多。

(临报融媒记者范彩霞 通讯员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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