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热门]专业速递:交通肇事后我方全责,交通事故仅造成重伤且驾驶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的可自行协商处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她说晒黑的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6 16:04:22

【导语】在现实社会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也是比较普遍的,很多时候双方撞车是属于违章操作造成的,当事故发生的时候是要处理理赔事宜的,那么如果交通事故自己是全责,怎么办?下边小编为大家解答。

对于交通事故自己负全部责任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报保险处理,如果没有超出保险限额,则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果超出保险限额,那就要由自己承担。

如果对方受伤比较严重,那么一般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车辆损失费等费用,如果双方关于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诉讼时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例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法律法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