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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判交通肇事罪(丈夫开车撞了人,妻子要负责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只为大大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21 22:59:55

阳春市判交通肇事罪(丈夫开车撞了人,妻子要负责吗?)

丈夫驾车撞人后逃逸,竟找怀孕妻子出面顶包,最后双双被依法处理!笔者从阳春市公安局获悉,近日该市公安交警大队成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案,逃逸男子被刑拘,顶包妻子因怀孕被取保候审。

8月15日凌晨1时许,阳春市公安交警大队三甲中队接到110指令,S113线阳春市潭水镇尧垌村委会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报后,交警大队三甲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勘查,一名老年男子躺在113省道由春城往三甲方向车道外的路边上,头部流出大量鲜血,经医生抢救无效当场死亡,旁边有一辆侧翻的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另有一辆车头严重损坏的粤Q号牌小型轿车停靠在公路慢车道边。小轿车的驾驶员不见踪影。案情重大,分管局领导、交警大队领导带领交管股民警立即赶抵现场,对事故现场作深入细致勘查和分析。

此时,现场有个名叫冯某(女,21岁,阳春市潭水镇人)的孕妇主动找到民警,自称是该粤Q号牌小型轿车的驾驶员。民警遂对其展开询问,冯某神态异常镇定,民警凭着敏锐的侦查意识推断此名妇女可能不是这起肇事逃逸案真正的驾驶员。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肇事逃逸违法犯罪分子,阳春市公安交警大队领导连夜组织民警开展侦查破案工作。8月15日上午,办案民警继续对事故现场进行认真细致勘查,走访群众,同时调取公路沿线治安卡口信息进行研判分析。经过不懈努力,民警最终找到肇事小型轿车案发时车上的三名乘客,经深入调查取证,确定肇事嫌疑人为车主范某某(男,30岁,阳春市潭水镇人),冯某系范某某妻子。

查明情况后,办案民警马上对范某某家属做深刻的思想工作,动员范某某投案自首。8月16日,肇事嫌疑人范某某在家属陪同下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8月20日,民警依法传唤冯某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最终,范某某、冯某坦白了一切。

原来,冯某丈夫范某某于8月15日凌晨驾车经过S113线阳春市潭水镇尧垌村委会路口附近路段时,撞上了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并导致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肇事后,范某某担心受到法律制裁而失去工作,想到自己的妻子冯某正处于怀孕期间,不会被收押拘留,遂找来妻子冯某顶包,以逃避法律责任。

经审查,范某某对驾驶粤Q号牌小型轿车肇事后逃逸并找妻子冯某顶包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冯某亦对其为使丈夫逃避法律责任而冒认是肇事驾驶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冯某涉嫌包庇、窝藏罪因正怀孕被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全媒体记者】张俊

【通讯员】王文雯 周立平

【作者】 张俊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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