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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判(江苏如东一司机开车门致人死亡 被判9个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Ennan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21 09:53:01

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判(江苏如东一司机开车门致人死亡  被判9个月)

央广网南通3月23日消息(记者杨梦奎)前不久,江苏南通如东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开车门致人伤亡的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吴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2022年8月19日的早上,吴某驾驶小轿车去店里上班,并将车停放在店门口的一处停车泊位上。

正当吴某打开驾驶室车门准备下车时,意外发生。一辆电动车从吴某车后方驶来,一下子撞上了吴某打开的车门,“嘭”的一声,电瓶车驾驶者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被告人吴某打开驾驶室车门准备下车,悲剧发生(央广网记者 杨梦奎 制)

这场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桑某受伤,于当日死亡。如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吴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如东法院审理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本案中,吴某违反了该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下车没有注意观察,随意开车门妨碍了他人在道路上行驶且致人死亡,承担主要责任,依照法律规定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吴某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当地法官提醒广大司机和乘客:上下车之前,应当通过后视镜及车窗玻璃等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在确保周围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再打开车门,避免“开门杀”交通肇事。

如何避免“开门杀”呢?相关专家给出建议:一是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停车的地方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要从右侧下车,最重要的是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

二是驾驶人应提前提醒乘车人。特别是后排乘客得看清车辆前后左右来往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另外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尽量从右侧下车。

三是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来车情况。驾驶人要从左侧开门,应先开一条缝观察路况,千万不要一把推开车门,如果开车门发现情况应立即关车门,别想着骑车人能瞬间躲开。

四是采用“荷兰式开车门”法。驾乘人员在下车时用距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也就是坐在左边驾驶座的用右手开,右边驾驶座用左手开。当司机用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时,上半身会自然转动,头部和肩膀自然向外,眼睛很容易通过后视镜观察到车外的情况,从而有效地避免碰撞。

此外,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也要注意,经过车辆时减速慢行,走非机动车道,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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