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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扣车不还(发生交通事故协商好了,但没报警)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丸子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8 05:45:49

交通肇事扣车不还(发生交通事故协商好了,但没报警)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马春芳 记者 梅建明) 近日,在南京天禧路上,许先生开车出小区时,不慎将门口大理石墩子碰坏了。许先生和小区物业协商解决,并签订了协议。不过,随后赶到的民警扣留了许先生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明明已协商解决了,民警还扣车扣证?想不通的许先生拨打12345投诉。

接到投诉后,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民警进行核实。经了解,该起事故正在处理中,且因许先生在发生事故后直接驶离了现场,没有第一时间报警,涉嫌肇事逃逸。民警也是接到路人报警后,才赶到现场处置的。

民警告诉许先生,双方私下的协商处理并不能完全决定事故的认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应条款,因收集证据需要,民警依法扣留涉事车辆及证件。民警表示,鉴于双方已协调好,如果许先生没有其他违法行为,且物业不再追究,应不属于肇事逃逸。待该起事故处理结束后,车证会及时归还。

原本只是一起小的碰擦事故,由于许先生没有及时报警,导致自己车辆及证件被扣留,耽误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民警提醒,发生了交通事故一定要及时报警,不要让小碰擦事故演变为肇事逃逸。

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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