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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判缓(司机撞人后逃逸)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安安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7 00:44:50

交通肇事逃逸判缓(司机撞人后逃逸)

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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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记者从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今年上半年,中山又有15名因醉驾、酒驾肇事致人死亡,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驾驶人被终生禁驾。

记者从名单中发现,2020年10月在中山黄圃镇驾驶摩托车肇事致行人周某伤重不治身亡,事后逃回工厂淡定上班的李明华名列其中。

肇事逃逸,致人伤重不治身亡

2020年10月12日傍晚18时38分,四川籍男子李明华驾驶摩托车行至中山市黄圃镇宝珠东路2号对开路段时,与行人周某发生碰撞,致周某重伤。

黄圃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时,得知伤者周某已被送往医院ICU救治,但现场没有发现肇事司机。事发当晚20时,民警从医院获悉受伤女子周某因伤重不治身亡。

通过调取事故路段附近的监控及现场遗留物等相关线索,办案民警最终锁定四川男子李明华为嫌疑肇事司机。当天晚上22时许,李明华驾驶粤H号牌肇事摩托车到黄圃交警大队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肇事逃逸行为。

据李明华交代:事发当晚,他驾驶摩托车由东凤镇出发前往黄圃镇吴栏村某工厂上班。车辆行至黄圃镇宝珠东路2号时,因避让不及撞上一名行人,造成当事女子和他连人带车倒地。事故发生后,他迅速从路面爬了起来,随后驾车离开现场前往工厂上班。

事发翌日,李明华因肇事逃逸被黄圃交警大队依法行政拘留,10月28日,李明华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后于11月12日被逮捕。李明华后对死者周某家属做出了相应赔偿,并取得对方谅解。

2021年3月19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明华犯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5月26日,市交警支队依法吊销了李明华的驾驶证,并对李明华做出了终生禁驾处罚。

中山又有15人被终生禁驾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且逃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上述两种违法犯罪行为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市公安交警支队统计,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30日,我市因为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和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事故后逃逸的,包含李明华在内,共有15名驾驶员被市交警支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本文来自【中山日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及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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