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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共同承担(小区内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老头呀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6 13:03:37

交通肇事共同承担(小区内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近日,小区内业主车辆占用消防通道违章停车引起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法院一审判决肇事车辆和违章停车车辆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肇事车辆承担主要责任,违停车辆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承担次要责任,共计赔偿受害者各项损失八十余万元。肇事车辆驾驶员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案件回顾

在2019年某小区业主驾驶无证无牌车辆在小区行车道上超速行驶,与横穿车道的业主(儿童)相撞,致其死亡。发生事故的车道为消防通道,并未划定车位,后经查看小区监控录像发现,当时有三辆小区业主车辆停靠在消防车道,被撞儿童在玩耍追逐时从违停车辆中间跑出,被无证无牌并超速行驶的肇事车辆撞倒。

2020年被撞死亡儿童的家属将肇事车辆驾驶员、三辆违停车辆驾驶员、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和该小区物业公司共同告到法院,要求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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