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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1人死亡无谅解宣判(云南货车坠崖)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楚总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5 11:48:06

交通肇事致1人死亡无谅解宣判(云南货车坠崖)

货车司机黄某胆子真大,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用手机看电影。当货车行驶到昆磨高速呈贡路段时,“砰”地一声追尾了,导致被撞轿车上5名驾乘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其中1人抢救无效死亡。近日,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2021年3月12日晚上8点左右,黄某开着一辆货车,从昆明往玉溪方向行驶。在昆磨高速呈贡路段,黄某一边开车,一边用手机看电影,当时黄某看得可高兴了,“砰”地一声,货车撞上前面一辆轿车。

事发时,轿车行驶速度并不快,由于货车追尾导致轿车上5名驾乘人员受伤,其中一名伤者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黄某向交警部门报案,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了一边开车一边用手机看电影的事实。

经交警部门认定,黄某承担这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轿车司机承担次要责任,轿车上的乘车人朱某等4人均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黄某及车辆所属的公司与被害人家属就丧葬费53257元达成协议并履行。同时,黄某补偿了被害人家属20000元,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

据了解,黄某是云南某公司的驾驶员,事发当晚,黄某是执行公司职务。

呈贡区法院审理认为,黄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1人死亡,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负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黄某肇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事发后,黄某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一定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昆明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黄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转自:春城晚报

来源: YNTV2都市条形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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