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交通肇事1是怎么判刑案例(滕州青年孔某酒后驾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获刑1年10个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她说晒黑的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5 11:03:33

交通肇事1是怎么判刑案例(滕州青年孔某酒后驾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获刑1年10个月)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2021-09-15 13:34:16

9月15日,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通报了9月份典型事故案例,其中,滕州驾驶员孔某浩酒后驾车,将骑自行车的朱某撞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经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孔某浩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2020年2月9日23时15分许,孔某浩(男,24岁,驾驶证类型:B2,驾龄:5年,住址:滕州市级索镇西赵庄)饮酒后驾驶鲁DGF**6号小型普通客车沿104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滕州市鲍沟镇政府红绿灯北300米路段,与同向行驶朱某锁驾驶的自行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朱某锁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朱某锁系严重颅脑损伤致死。孔某浩血液酒精含量为42mg/100ml。经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孔某浩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孔某浩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环泽 报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