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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2.7交通肇事(南通 酒驾)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光太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4 16:10:52

江海区2.7交通肇事(南通 酒驾)

南通网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连幼儿园小朋友都能熟背的一句话,可有这么一位司机,醉酒后发生事故造成连环撞车,这次他真是喝大了。

4月17日晚7时许,河南项城人苏某酒后驾驶自家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江海大道通富路路口时,由于车速过快径直撞上停在路口等红灯的一辆小轿车,导致旁边另一辆小轿车、一辆公交车和一辆小货车不同程度损坏,其中3辆小轿车受损严重。

接警后,通州兴仁交警中队民警赶至现场,控制住苏某并对其体内酒精含量进行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229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酒标准的近三 倍!民警随即抽取了苏某的血样并对其传唤作进一步调查。当民警问及打算如何处理该起交通事故时,苏某竟声称会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理赔,殊不知因为醉驾,他 通过保险理赔的愿望恐要落空。

经查,苏某今年33岁,租住在兴仁镇某安置小区,从事房屋防水作业。案发当晚,苏某与几个朋友在兴仁镇上的一家饭店吃饭,其间喝下一些白酒和啤酒。在朋友将其安全送回家后,一心想接妻子下班的苏某鬼使神差地开车上了路,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记者张亮 通讯员沈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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