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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能判3缓4吗(酒驾撞人后逃逸致人死亡,浙江台州一男子获刑)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隔壁阿凡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4 15:32:09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能判3缓4吗(酒驾撞人后逃逸致人死亡,浙江台州一男子获刑)

酒后驾车将路人撞落河中后逃逸,路人被发现时已溺水身亡。4月2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浙江台州市黄岩区法院获悉,被告人陈某已因交通肇事罪被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

1月18日,黄岩警方接警,称头陀桥附近有一男子漂浮在河中,警方赶往时发现该男子已溺水窒息而死。调查发现,死者胡某骑自行车与一辆汽车碰撞后落水,肇事司机驾车逃逸。随即,肇事司机陈某被抓获。

据交代,事发当晚陈某在KTV喝酒、唱歌,又与朋友吃夜宵,直到凌晨4点多。在朋友劝阻的情况下,他仍怀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5时许,他途经头陀桥附近时感觉车子碰撞了一下,挡风玻璃碎裂,但因是酒后驾车,他没有停车查看,而是驾车逃逸。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酒驾发生事故,因逃逸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酒后驾驶机动车,酌情应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另据悉,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后,胡某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决陈某赔偿47.7万元。由于陈某酒驾逃逸,保险公司只赔偿交强险部分的11万元,不赔偿商业险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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