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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刑拘7天卷宗已送检察院(蕲春县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嫌疑人批准逮捕)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林书音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3 12:15:20

交通肇事刑拘7天卷宗已送检察院(蕲春县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嫌疑人批准逮捕)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安)一辆小型越野车与三轮车发生碰撞,因汽车车主未购买保险担心自己无力赔偿医疗费用,撞人后选择逃逸。7月22日,经蕲春县检察院批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胡某被依法执行逮捕。

迅速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

2022年7月7日,一名躺在路边、受伤的老年人引起了路人的注意,警方接警后到达现场。然而,这名受伤的老人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肇事者是谁?警方在调取监控和听取路人证言后,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胡某,于次日将其捉获,并找到了肇事车辆。

经查,胡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行至事发地点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事故发生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未抢救受伤人员,未及时报警反而驾车逃逸,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嫌疑人翻供否认逃逸

7月15日,蕲春县公安局将胡某涉嫌交通肇事案移送该县检察院审查逮捕。

“我以前也剐蹭过路边的车辆或者墙,我以为这次车辆碰到东西发出异响也是类似的情况……”“我昨天晚上没有睡好,我以为撞倒的是路边的垃圾桶……”“我对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没有异议,但我不是驾车逃逸……”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先后三次对胡某进行提讯,但胡某多次推翻了自己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始终坚称自己不是肇事逃逸。

案件办理一时陷入了僵局。检察官反复核实证据卷宗,并通过观看事故现场沿路视频,发现了证据中的种种疑点:现场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事故发生路段相应时间段没有其他车辆经过;胡某撞人后,车辆有明显减速停顿,却未下车查看,异于常人;胡某案发后改变行车轨迹,驾车前往汽车修理店称自己汽车被撞,要求修车店老板为其修补车辆损坏部分。

种种异常表现反映出胡某极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

真相揭开 嫌疑人认罪认罚

检察官结合视频中反映出的胡某客观行为,在讯问中将视频监控画面和胡某供述逐一核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胡某翻供的严重后果,并请来胡某的父母为其做思想工作。

面对完整的证据链,胡某放下了思想包袱,终于向检察官还原事情的经过:自己当时确实是撞人后逃逸,一是害怕父母责备,虽然父母给了买保险的钱,但他将这笔钱拿去挥霍,还伪造了一张假的保险单糊弄父母;二是他清楚在没有购买保险的情况下,自己的家庭无力承担医疗费用,一时糊涂才选择了逃逸。目前,胡某自愿认罪认罚。

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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