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交通肇事移交检察院不起诉(男司机车祸)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猫趣洞主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0 18:57:15

交通肇事移交检察院不起诉(男司机车祸)

丈夫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妻子身亡涉嫌交通肇事罪,检察院却建议作不起诉处理。近日,南宁市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就该交通肇事案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对案件进行评议。拟不起诉原因令人动容,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据悉,2020年7月16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驾驶制动系、行驶系效能均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轻型栏板货车搭载其妻子崔某某及一台收割机,从河南出发到武鸣县收割稻谷。刘某某沿武平高速公路由来宾往百色方向行驶,行至112km 800m上林路段时,车辆驶出高速主路撞及右侧护栏后翻倒至路边,造成崔某某当场死亡。经认定,刘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某的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与被害人是夫妻关系,也获得了被害人子女及父母的谅解,作不起诉处理更能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嫌疑人回归社会、挽救受损家庭、促进社会和谐,建议作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人员对该案的诉讼经过、事实认定、案件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全面阐述,说明了作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值班律师以及听证员的意见。听证员在听取案件基本情况介绍及各方意见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认定罪名及适用法律正确,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充分,一致同意对该案件拟不起诉决定。会后,检察官对刘某某进行了法治教育,告诫刘某某要吸取教训、遵纪守法。

不起诉权是检察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强化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2020年来,上林县人民检察院从法律的理解与适用、制度机制完善等方面推动不起诉公开听证制度,有效建立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将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有“温度”的公平正义。

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 林显威 通讯员 覃俍颖 廖受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