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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嶶交通亊故处理最新规定(交通亊故处理法规)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邱大大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1-13 18:59:20

安徽交通赔偿标准2020年

1、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是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
2、致残赔偿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抚养人的年龄与劳动能力。
4、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即适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损害致残或死亡,不适用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性物件损毁等,比如宠物狗遭受交通事故死亡的,即使其主人将宠物狗视为家人也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安嶶交通亊故处理最新规定(交通亊故处理法规)

安徽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21

2020年3月11日安徽省统计局公布了安徽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19年全年全省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415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40元,人均消费支出23782元。2019年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16元,人均消费支出14546元。
由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实施方案》的公布实施,安徽省取消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计算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区分,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一律按城镇标准进行计算。
赔偿项目
赔偿数额
201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40元/年
2019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23782元/年
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2018)74378元/年
死亡赔偿金(统一标准)
60周岁以下,750800元
61——75周岁,37540元/年×年限
75周岁以上,187700元
丧葬费37189元
伤残赔偿金(统一标准)
60周岁以下75080元
61——75周岁37540元/年×年限×赔偿系数
75周岁以上,18770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
(统一标准)23782元/年×年限×赔偿系数(合肥地区十级伤残暂不支持)
住院伙食补助费:
50元/天(合肥中院标准)
营养费:
50元/天(合肥中院标准)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个伤残等级5000,最高不超过80000元
农林牧渔业:46917元/年(128.54元/天)
建筑业:63074元/年(172.81元/天)
(护理费)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9472元/年(135.54年/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安徽省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

1、丧葬费丧葬费岗职工平均工资÷22、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未成年抚养费:城镇标准:(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岁数)÷2人;农村标准:(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岁数)÷2人。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死亡赔偿金(1)城镇标准:37540元/年×年限;(2)农村标准:15416元/年×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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