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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怎么处理,交通事故怎么处理赔偿?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交通常识 时间:2022-11-23 09:11:11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怎么处理,交通事故怎么处理赔偿?】,以下3个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怎么处理,交通事故怎么处理赔偿?】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怎么处理赔偿?
  • 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向谁索赔,交通事故怎么索赔
  • 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的赔偿问题程序是怎么样的
  • 交通事故怎么处理赔偿?


    根据上一篇文章的介绍,在发生交通事故并由交警部门认定责任后,双方就赔偿问题该怎么解决呢?总的原则是没有争议或争议不大的可以协商解决,即我们通常说的“私了”;争议较大的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即“公了”。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主要分两类,一是财产损失,二是人身损害。基本流程是:治疗—鉴定—(保险公司)—起诉—执行。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我们就假设一个案例,顺着这个案例的处理方式来看看交通事故具体是怎么处理赔偿的。

    现在假设李四骑着电瓶车与一辆汽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为对方全责,李四因事故左腿骨折住院3个月。

    • 首先,李四应配合医生治疗,在治疗完成出院时,应注意需要准备:出院小结、出院病历记录、费用清单、住院期间拍摄的片子、医疗费发票等。
    • 拿着这些材料,李四可以到所在地区具有合法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和三期鉴定(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如果不知道的可以咨询一下派出所民警或律师。需要说明一下,原来这个鉴定申请是需要法院或者单位提出,个人是不能申请的,但是上海市已经修改了规定,个人因交通事故是可以自己申请鉴定的,其他地区建议大家先电话咨询确定一下。
    • 鉴定周期一般在3-4周左右,等拿到鉴定结论后,李四就可以与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联系,如果可以直接理赔的,则本次事故就处理完毕了,但是如果有争议,一般是协商不成的。
    •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李四就要准备材料起诉到法院了。如果是自己去立案,可以参考我们之前的文章《自己怎么去立案》,如果委托律师的,就直接按律师要求提供材料即可。
    • 法院受理后会开庭审理,一般情况下一次开庭即能查明事实,如果是比较复杂的情况则可能需要多次开庭。法院审理后会出具判决书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赔偿项目问题。我们上面已经说了,赔偿主要是两大类,一是财产损失,二是人身损害赔偿。对李四来说,他的财产损失就是电瓶车维修费用;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就多了,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交通费、住宿费。在实际中还会有一个衣物损失律师费目前仅在上海地区的交通事故可以赔偿,其他地方暂无规定。

    • 在法院判决后,一般不需要申请执行,保险公司会在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左右支付款项到法院,李四到时直接联系法院就可以收到赔偿款。这样,他这个交通事故也就解决了。

    综上,这是交通事故案件一般的处理流程,但是实际中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容易产生争议的通常有“责任认定”、“医疗费”、“误工费计算”、“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等,如果大家需要具体了解的,可以留言咨询,我们后台律师看到后会及时回复。

    最后,不管是个人还是车主,交通途中切记注意安全!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怎么处理,交通事故怎么处理赔偿?

    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向谁索赔,交通事故怎么索赔

    一、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向谁索赔

    在一般情况下向哪些人索赔:

    1、肇事者

    通常,在车主与机动车辆驾驶人一致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发生时,如果责任在机动车,肇事者也即是车主是赔偿义务人。但现实中,车主和机动车驾驶人分离的情况比比皆是,在这种情况下,肇事者通常要对自己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为负责,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2、车主,一般而言,机动车肇事,便由机动车辆所有人为交通事故主体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机动车所有人,即对车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的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购买机动车使用必须办理车辆登记,以便于日常管理。所以通过来说,车主就是交通登记机关所登记车主,但实际中因为车主个人原因或者过户不及时等,也存在登记车主和实际车主不一致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由谁来作为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人。在此后会进行分析。

    3、保险公司

    当被保险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投保范围内对受害人予以赔偿,被保险人在该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得以免除。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赔偿金,事故的受害人取得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保险公司有义务直接对受害人给付赔偿金。

    4、注意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十级,每级赔偿相差10%。

    二、交通事故怎么索赔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相关事务,且应当遵循以下五个步骤:

    1、当投保的车辆发生保险条款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公平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刻向交通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假如保险标的物在异地脱险受损,被保险人应当向原保险公司及其在脱险当地的分支机构或代办代理人报案,当保险车辆发生全车被盗抢后,被保险人应立刻向保险公司和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报案。报案的方式有:电话,或直接到保险 公司,或代办点报案。异地脱险,可以向当地保险公司报案。报案需提交的内容:保险单号码、被保险人名称、车牌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造成的损失情况。

    2、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应派人到保险公司理赔部门领取《机动车辆保险脱险通知单》具体填写各项内容,并签章。

    3、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条款中列明的交通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毁损,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修、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用度,否则保险公司有权重新核定或者拒绝赔偿。

    4、提出索赔并提供单证。

    索赔所需的详细单证有:保险单、事故主证据、事故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用度单据。其中,交通治疗部分出具责任认定书非常重要,保险公司一般根据交管部门的裁决书来确定赔款。

    假如涉及车损和人身伤亡事故的,除以上证据外,还应提供:伤者诊断证据、残疾者评残法医鉴定证据、死者死亡证据,拯救治疗费收据、伤亡工资收入证据、家庭情况证据以及保险公司人针对特殊情况要 其他必要的证据。

    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的赔偿问题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的赔偿问题程序是怎么样的

    当事人可以就损失赔偿问题,请求交警部门组织调解。交警部门将根据当事双方的申请,安排时间组织调解。交警部门的调解坚持完全自愿的原则。任何一方不申请调解的,交警部门都不组织调解。任何一方申请调解后,可以在达成调解协议前随时终止调解。

    1、询问当事人、证人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警察会就交通事故发生时的有关情况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做好记录,以便确定交通事故发生时的情况,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依法传唤。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对于警察的询问,当事人必须如实回答,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的日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二、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护理费。要准确确定受害者的护理费应当明确护理的期限、护理人数、每天的护理费。

    5、交通费。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人员到医院治疗、住院治疗、转院治疗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亲朋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实而发生的交通费用。

    6、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

    7、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8、伤残人员的残疾用具费。

    9、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考虑赔偿基数、赔偿期限、赔偿份额以及赔偿总额限制。

    10、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应考虑赔偿基数;赔偿指数,即年数;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以及死亡者年龄的因素。

    11、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与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相区别在于赔偿基数的不同。

    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是在下达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才去进行处理的,当事人如果想要索要到赔偿可以保留在车损、治疗阶段的证据方便到时候计算赔偿总额,如果赔偿事宜协商不好,那么就需要进行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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