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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找不到人怎么结案,肇事逃逸抓到后多久出结果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交通常识 时间:2022-11-23 01:51:08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交通事故找不到人怎么结案,肇事逃逸抓到后多久出结果】,以下3个关于【交通事故找不到人怎么结案,肇事逃逸抓到后多久出结果】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 肇事逃逸后交警多久结案
  • 一般车祸案件多长时间宣判,车祸赔偿不起该如何办?律师为您解答
  • 交通事故自动结案期限为多长时间,一般事故处理时间是多久?
  • 肇事逃逸后交警多久结案

    一、 醉驾肇事逃逸拘留多久

    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醉驾肇事逃逸拘具体如何处罚应按照法律规定。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处拘役六个月以下,并且处罚金。 3、醉酒造成交通事故犯罪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安全罪,进行处罚。

    二、 交警如何处理肇事逃逸

    交警对肇事逃逸的处罚是,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移交给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由法院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三、 肇事后离开多久算逃逸

    肇事逃逸没有时间限制,行为人只要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就属于肇事逃逸。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四、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的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可能当事人由于自身心理因素而感到恐惧后,会下意识的产生逃逸的想法。但是,这在法律上是坚决不允许的,是违法行为。那么,交通肇事逃逸罪量刑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交通肇事逃逸罪量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五、 轻微刮擦肇事逃逸后果

    轻微刮擦肇事逃逸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承担全部责任,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是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情形不予减轻。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六、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这样的行为是可能在七年至八年确定量刑起点的,但是如果积极退赔、自首坦白,可能从轻减轻处罚,您的描述比较简单,建议补充描述详情,我们会根据案件的具体细节为您做出更加准确的判断。

    七、 肇事司机弃车逃逸 保险公司理赔

    肇事司机弃车逃逸保险公司理赔一、引言当发生交通事故司机逃逸情形时,保险公司应否对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责任险进行赔付,各家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条款规定与各地法院的判决意见并不统一,但是现在各地法院的判决意见对于机动车交强险的赔付是肯定的,而且突破了各家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规定的无责任赔偿限额(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其理由在于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目的是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具有社会保障性和社会公益性,有别商业责任保险和侵权责任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只有在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这三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才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有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对机动车商业责任险而言,因其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合同关系,其权利义务原则上应当以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约定内容为准。各家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商业责任保险条款中均规定:当发生交通肇事后逃逸情形时,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但对于何谓“交通肇事逃逸”则有不同的定义和解释,一般理解"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指为了逃避法律惩处,而逃离现场的行为”;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有的保险公司采用了此种定义标准如太平洋保险公司;而有的保险公司保险条款中则使用“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的措辞,有的保险条款解释为“保险车辆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制裁,驾驶员驾驶保险车辆逃离肇事现场的行为”,不一而足。司法实践中获得成功理赔的案件理由包括:适用格式条款解释原则,当保险合同条款在保险人和投保人理解发生争议时,依据《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有两种以上的解释时,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或者依据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尽提示义务无效的规定而判决认定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八、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偿吗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偿,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在我国只有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不会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 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酒驾是非常危险的事情,由于驾驶者头脑不清醒的关系,导致有些人会在酒驾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在出现事故后当事人比较害怕而逃离了现场,结果其他车辆对受害者进行二次伤害。那么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二)、交通肇事逃逸情况分类

      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

      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

      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三)、交通事故逃逸一般怎么处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的相关介绍,所有的驾驶员都是不可以在饮酒后再驾驶车辆,在发生此类行为后也是要对驾驶员的酒精含量进行测量,如果已经超过了醉驾的标准不仅会吊销驾驶员的驾照同时也是会处以一定期限的行政拘留,当因为酒驾醉驾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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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车祸案件多长时间宣判,车祸赔偿不起该如何办?律师为您解答

    出了交通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可能会被起诉,那么一般车祸案件多长时间宣判,车祸赔偿不起该如何办?接下来华律邀请豆红印律师为您解答。

    问题一:"一般车祸案件多长时间宣判?"

    豆红印律师解答:

    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诉,则要进行二审,二审为3个月时间,二审是终审判决,不允许再上诉;如果被告能自觉履行生效的一审或二审判决,诉讼结束,如果被告拒绝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执行要在6个月内结束,但是,通常来说,交通案件1个月左右就可以执行完毕。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问题二:"车祸赔偿不起该如何办?"

    豆红印律师解答:

    关于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要是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机动车一方有保险的话,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000元,但不同伤情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另外,不同的商业三者保险,赔偿的范围会有所不同,因此保险赔付会和保险险种有关系。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相应责任。但赔偿义务并不会因为目前没有赔偿能力或者拒绝赔偿就可以不用赔的。当赔不起的时候,受害方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院判决书下来后,根据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一旦申请执行的话,就是什么时候有财产什么时候履行赔偿义务,执行的财产性质可以是赔付方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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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自动结案期限为多长时间,一般事故处理时间是多久?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公路的建设也是越来越频繁,但是在进步的过程中也带来了很多不利的东西,虽然对于交通方面,我国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还有会有人因为不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交通事故自动结案期限为多长时间,一般事故处理时间是多久?

    网友咨询:交通事故处理结案时间怎样?

    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柴少远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是不会自动结案的,交通事故结案必须要事故本人去交通事故科办理事故的手续才会结案,如果不去结案,事故科会始终保留那个事故的案底,不会取消。

    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时候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

    交通事故处理结案时间: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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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柴少远律师解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致人伤残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残疾者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受害人及其亲属的精神抚慰金。致人死亡的损害赔偿除以上几种外,还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补偿费,以及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及误工损失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毕业,现为执业律师,先后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精于法律研究,勤于法律实践,忠于当事人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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