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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不立案怎么办,法官不立案是犯法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交通常识 时间:2022-11-22 23:47:06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交通事故不立案怎么办,法官不立案是犯法吗】,以下3个关于【交通事故不立案怎么办,法官不立案是犯法吗】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不立案怎么办,法官不立案是犯法吗
  • 交通事故立案需要什么?赔偿诉讼的特征
  • 法官不给立案?咋回事?【黔法要闻】
  • 交通事故纠纷立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交通事故立案需要什么?赔偿诉讼的特征

    在生活中并不会随时都一帆风顺,意外随时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就很常见。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双方对于赔偿等问题无法达成意见,于是有些人就会提起法律诉讼,希望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要先进行立案,那么,交通事故立案需要什么?

    一、交通事故立案需要什么?

    赔偿诉讼

    (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二)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3、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三)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1、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

    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行政诉讼

    1、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以负责人作为原告,同时标明自己的身份;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3、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4、如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5、原告应提交行政机关对原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文书或相应的证明行政机关与原告发生行政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材料复印件。

    刑事自诉案件

    1、原告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2、自诉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

    3、被害人应提交交通事故被告人事故责任证明材料及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

    执行案件

    1、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3、申请执行人委托他人代为执行的,须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及期限,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律师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执行的,比照民事诉讼的要求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5、申请人应提交一审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经过二审终审的,应提交由二审承办法官签署生效的法律文书一份,复印件二份。

    6、有关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清单。



    二、赔偿诉讼的特征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能达成调解而调解终结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调解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处理.。他的主要特征如下:

    1.人民法院居于主导地位。在赔偿诉讼法律关系中,人民法院处于主导地位,组织参加诉讼的其他参加者原告、被告,诉讼中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等参加诉讼,进行损害赔偿方面的诉讼活动。

    2.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诉讼活动。

    赔偿诉讼是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属于民事侵权纠纷,在审理案件中各种诉讼活动要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分阶段进行。如一审案件所适用的普通程序分起诉与受理阶段、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开庭审理阶段等。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赔偿案件时,按普通程序分阶段进行审理。

    3.诉讼参加人应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诉讼参加人是赔偿诉讼的主体,他享有处分实体权利的诉讼权利和处分诉讼权利的诉讼权利。比如受害人接受调解,放弃部分原本属于自己应得的赔偿项目或金额,或提起上诉权、撤回上诉权,请求执行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权等。

    同时法律要求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履行诉讼义务主要有: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尊重对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行使。

    2.遵守诉讼秩序。主要有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活动,遵守法庭纪律等。

    3.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判决和调解书。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一般坚持以责论处原则,全部赔偿原则,财产赔偿原则,等赔偿原则和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

    一以责论处原则。以责论处原则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交通事故有无责任和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当事除按照责任大小和事故后果轻重相结合裁量其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外,还应当按照责任情况承担损害赔偿,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交通立案的流程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它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有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特殊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程序。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主要应用一审普通程序,现介绍如下:

    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在提起交通事故诉讼时候,当事人必须要清楚具体立案上的准备工作,确保能一次性就立案成功。还有就是一定要注意自身的安全,“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没有什么是比自己的人生安全更重要的。

    以上信息由万邦法务小编整理编辑,供参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万邦法务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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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不给立案?咋回事?【黔法要闻】

    要闻

    1.全省法院“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召开。3月30日,全省法院“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召开,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活动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对全省法院开展主题教育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全面启动主题教育活动。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出席会议并讲话。

    2.省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2022年第二次集体学习会。3月30日,省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2022年第二次集体学习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省“两会”精神,结合深入学习贯彻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重点围绕如何为我省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服务进行深入研讨交流。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法院院领导逐一作交流发言。

    3.省法院召开贵州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智慧监督管理平台2022年深化运用工作推进暨应用培训会议。3月30日,省法院召开贵州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智慧监督管理平台2022年深化运用工作推进暨应用培训会议。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唐林参加会议并讲话,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法院党组成员佘诚通报贵州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智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及上线运行情况,并就2022年平台推进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浩主持会议。

    2022

    专项新闻

    1 “两个确立”主题教育

    1.六盘水:

    3月30日,六盘水中院召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和高质量大练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

    2.黔南:

    3月30日,黔南中院召开全州法院“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各地要闻

    贵阳:3月29日,贵阳中院与贵阳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学习研讨会,就如何高效、专业、规范推进知识产权犯罪刑事案件办案工作开展了充分研讨和交流。

    遵义:3月29日,遵义市首家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在播州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并整体入驻法院开展金融消费纠纷多元解纷工作。

    毕节:3月30日,毕节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

    安顺:近日,安顺中院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立足人民法院司法审判职能,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现状,就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出新要求新举措。

    铜仁:3月28日,铜仁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2年第一次会议,详细研究了贵州省铜仁市湘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破产案件企业财产处置有关事项。

    黔东南:3月31日,黔东南中院召开全州法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集体约谈会,对全州16个基层法院院长进行集体约谈。

    黔南:黔南中院推动开展“百场庭审进村寨”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截至4月1日,全州法院共计开展巡回审判119场次。

    2022

    图片新闻

    1.黔西市法院:几条板凳,一个法庭。一幅横幅、几张板凳、一支笔迅速搭建成了“板凳法庭”,因当事人发生严重车祸导致行动不便,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其诉累,3月28日,黔西市人民法院到百里杜鹃巡回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2022

    法院故事

    法官不给立案?咋回事?

    “请求被告支付原告欠款828.31元……”

    一天早上,金沙县法院安底人民法庭干警照常打开审判管理系统,审查网上立案申请,这时,一份简短的诉状引起了他的注意。寥寥几句诉求,诉讼标的仅有828元,却来自地图坐标1126公里外的广东省黄埔区。

    考虑到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而该案标的仅有几百元,为了能及时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干警并未立即审查立案,而是当即给原告杜某打了电话,了解情况。

    原来,诉状中两位当事人杜某、谢某曾在同一公司任职,后因工作原因产生债务,在职期间被告谢某偿还了原告杜某部分欠款,尚余828.31元未偿还。后谢某辞职返回贵州老家,杜某无可奈何,便通过网上立案申请将谢某诉至法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干警又即刻打通了谢某电话,经询问,谢某对差欠杜某828.31元的事实予以认可,但称不及时偿还欠款的原因为:双方在共事期间,一直摩擦不断,谢某一直不喜欢杜某为人,后两人发生争吵,更是删除了彼此所有联系方式,其欠杜某大部分款项已偿还,只是心中有气才不愿还这八百元钱。

    法官在了解到整个事情起因后,对谢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普法,告诉他“金额虽小,诚信事大”,通过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详细告知其不及时偿还的相关法律后果,并在听其倒完一通“苦水”后,谢某终于表示愿意偿还杜某剩余欠款。并请干警询问杜某的银行账户,表示可以立即归还欠款。干警当即询问到杜某银行账户,谢某第一时间将828.31元欠款转给了杜某,后杜某向干警表示了感谢,表示已收到欠款,不再需要立案。就此,一起来自千里之外的纠纷,在干警耐心细致的电话沟通中得以解决。(来源:金沙县法院)

    审核:赵映、金晶 |编辑:沈重阳

    交通事故纠纷立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编辑:赵艺慧

    道路交通安全一直以来都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车辆的增多,中国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害也在不断扩大。根据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65亿辆,其中汽车2.75亿辆;机动车驾驶人4.5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1亿人。

    但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发生交通事故244937起,死亡人数为63194人;造成直接财产损失为138455.9万元。这也就意味着,几乎平均每8分钟就有1人因车祸死亡。

    多发的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纠纷必然也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那么很多人会问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我们想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法院才可以立案呢?

    首先,作为原告方,第一要写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的写作格式最为重要的是原被告的身份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等;第二是原告方的诉求,希望法院判多少赔偿,金额列明后尽量算出总额,这样有利于立案时审核材料的工作人员统计,第三就是事实理由,这部分只需要清楚的阐述案件发生的事实造成损害就可以。在民事起诉状右下角写上自己姓名和日期,名字要用黑色签字笔手写签上原告的名字或者加盖公章。

    其次,涉及证据的提交,所谓的证据是要证明你的诉求和事实的,在交通类案件中一般诉求都是要求赔偿因人身伤害造成各类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根据法条列举出来的费用都可主张,但是所有主张都要有证据予以佐证,比如医疗费需要提交病例和医药费的清单,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等均需要有相关的开支发票。

    说完了起诉状和证据就涉及到原告需要提交相关身份信息,如果原告起诉的是司机、车主以及保险公司的话,那么需要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没有被告的身份证可以找公安机关或者律师调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司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各一份、保险公司的保单等基本材料一份。

    在立案过程中,很多人会被立案庭要求去复印资料,那么立案过程中原告起诉需要提交几份材料呢?

    对于交通事故案件民事起诉的被告通常是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被告的数量决定原告要准备几份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如果三个被告就要提交四份起诉状(手写签字)和四份证据材料的复印件,比被告人人数多出的一份是交给法院的,所以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份数=被告人数+1,而对于身份信息只需要提交一份即可。

    看到这里很多人会问,我去立案法院收了材料是不是就意味着我的诉求可以得到认可,答案是否定的,立案保证的是你的诉讼权益,一般情况下基本材料齐全法院均可立案,但是至于你所主张的诉求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需要看你提交的证据,比如护理费和误工费的计算,需要看你的医院住院天数,以及陪护人员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赔偿,这些均涉及到实体审理,需要法官开庭审理以后来判定。

    立案的是保障权利的开始,只要案件符合立案标准才能进入法院进行审理,所以为了更加高效便捷地完成立案程序,大家需要提供完整的材料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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