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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顶包怎么立案,醉驾顶包现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意思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交通常识 时间:2022-11-22 1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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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顶包怎么立案,醉驾顶包现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意思
  • 为一万元报酬替交通事故醉酒驾驶人“顶包”,构成包庇罪
  • 醉驾顶包现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 严惩!撞人致死让兄弟顶包双双落法网
  • 为一万元报酬替交通事故醉酒驾驶人“顶包”,构成包庇罪

    2021年9月11日1时许,被告人薛某某在上海市XX路XX号门口处,看见黄某(另案处理)驾驶小轿车在上述地点发生交通事故,致中间隔离栏严重受损。黄某因酒后驾车害怕承担刑事责任,遂询问在旁看热闹的被告人薛某某是否愿意为他顶包,被告人薛某某同意。黄某微信支付给被告人薛某某人民币一万元作为报酬,后被告人薛某某拨打110报警慌称自己因疲劳驾车造成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被告人薛某某明知黄某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仍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明,干扰民警侦查。

    同日,民警依法传唤被告人薛某某,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并全数退出违法所得。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薛某某犯包庇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判决:被告人薛某某犯包庇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被告人薛某某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元予以没收。

    “包庇”是指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以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借以帮助犯罪分子掩盖犯罪事实,逃避法律制裁。值得注意的是,为了掩盖犯罪人而自己向司法机关投案或是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包庇罪,比如本案中,薛某某为帮助黄某逃匿而自己“顶包”的行为。包庇的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既包括犯罪后潜逃未归案的犯罪人,也包括被司法机关羁押而脱逃的未决犯与已决犯。本罪主观上必须存在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帮助其实施窝藏、包庇,掩盖罪行,意图使其逃避法律制裁。

    醉驾顶包现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批法律法规5月1日起施行

    一、醉驾顶包现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顶包者根据被顶包者的酒驾程度,承担的法律后果也不同,如一般的酒后驾驶,顶包者面临行政拘留、罚款及扣留驾驶证的处罚;如果被顶包者已经达到醉驾的标准,顶包者则涉嫌包庇罪,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保险条款中明确酒驾发生的事故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如果侥幸理赔成功,被保险公司发现并报警的话,当事人会以“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按《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根据诈骗数额大小及情节严重程度,诈骗公私财物行为人将可能被处以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单处犯禁、没收财产等刑罚。”“顶包”者可是为诈骗的共犯,事情形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顶包”者可是为诈骗的共犯,事情形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通肇事“顶包”行为不仅有违社会公德,而且妨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件调查和司法公正。公安部门对“顶包”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移交治安部门处理。对情节严重的“顶包”行为,将对交通肇事当事人以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顶包者以包庇罪定罪量刑。酒驾顶包,你根本帮不了别人,反而会害了自己。

    酒驾者,顶包者都要受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酒后驾驶行为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顶包者根据被顶包者的酒驾程度,承担的法律后果也不同。

    酒驾者,顶包者都要受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酒后驾驶行为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而发生顶包行为,如果驾驶员没有逃逸,除了对酒驾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驾驶员当场逃逸,则将被处以1000至2000元罚款,记12分,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另外,帮助顶包或有其他隐瞒交通事故真相的行为,也将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醉驾顶包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因此关于醉驾同时还进行顶包的想象国家是明令禁止的,若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不仅按照交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醉驾在驾驶员考取驾驶证之初就更加应当注意相关规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尊重自己他人的生命。

    严惩!撞人致死让兄弟顶包双双落法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辉 通讯员 杨晖

    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交警大队成功侦破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顶包案。

    今年10月7日凌晨1时47分许,余干公安交警事故科接到一起警情,辖区鄱阳湖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受伤,人员已被送往附近医院。

    值班民警立即来到医院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一男子周某自称是涉事机动车的驾驶员,自述是自己驾车时发生的交通事故。民警对周某进行吹气式酒精测试,发现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50mg/ml,涉嫌醉酒驾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依法对周某进行约束。

    由于值班医护人员均在对事故伤者进行抢救,民警决定等抢救后对周某进行抽血化验。

    民警对事故做进一步详细盘查发现,被撞少年黄某和朋友在鄱阳湖大道某酒吧娱乐一番后,于凌晨1点半左右离开酒吧,准备回家休息。黄某与朋友一行3人沿鄱阳湖大道由北往南,在机动车道最右侧并排行走。1时47分许,行至行政服务中心门口路段时,黄某被后方驶来的机动车撞倒。黄某的朋友眼见发生伤人交通事故,迅速拨打报警电话求助。机动车往前驶出一段距离,现场调换驾驶员后,掉头回到了事故现场进行查看并将伤者送往医院。

    就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医生告知值班民警,受伤少年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心跳停止,基本无生命体征。

    此时“驾驶员”周某马上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经过少许时间的斟酌后,立即向民警承认自己并不是肇事车辆驾驶员的事实。民警严肃告知顶包案做伪证的责任,并要求周某配合调查。

    据周某交代,他和肇事车辆驾驶员张某是狱友。当晚,张某无证驾驶发生撞人交通事故的情况下,知道自己无证驾驶,后果严重,同行的朋友周某有驾驶证,希望帮自己顶个包,觉得问题不大。但是后来周某眼见事故另一方因伤势过重导致死亡,心生恐惧,觉得对自己影响太大,坦言“这个扛不住”,于是老老实实把真正的肇事车辆驾驶员张某供了出来。

    由于周某及时承认顶包事实,未造成严重后果,民警对其顶包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

    目前,周某因醉酒驾车,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肇事者张某由于无证驾驶且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终身禁驾,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由于双方接受刑事处罚后不满五年,属于累犯,依照法律规定,将从重处理,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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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法治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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