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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法律规定孩子怎么判刑,房子有父母的钱,现在离婚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1-22 07: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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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了,父母谁有房有钱孩子就归谁吗?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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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权」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该如何判?
  • 离婚了,父母谁有房有钱孩子就归谁吗?法院这样判

    离婚后,孩子到底该由谁抚养?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标准是什么?是不是父母一方谁经济条件更优越,有房有钱有车,孩子就归谁抚养?不一定。

    在广州市,一对闪婚夫妻离婚时就因为孩子归属问题闹上法院,男方认为自己收入稳定,还有学区房,可为孩子提供良好读书条件,相比之下,女方学历低,没房产且工作不稳定,无法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女方则认为孩子的成长不能只看生活水平的高低,而且孩子出生后也一直都是由她照顾,跟随她生活。

    到底抚养权该给孩子父亲还是孩子母亲?

    记者5月6日从广州白云法院了解到,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后,有了最终判决结果。

    闪婚夫妻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无法相处

    阿健和燕子在2017年结婚,2018年生娃,却在2020年提出离婚。

    阿健认为,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都不同,时常发生争吵。燕子婚后一直在家不愿意外出工作,同一屋檐下也是分房而居,多年来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既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幸福。

    2019年11月,燕子找借口搬到天河去住,双方开始分居。因双方争吵不断,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婚姻关系。

    面对丈夫的离婚控诉,燕子表示同意离婚,但不同意丈夫阿健所说,“我们确实是因为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而导致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但他对我的其他指责均是违背事实的谎言。”

    唯一的孩子应该归谁抚养?

    爸爸钱多无陪伴 PK 妈妈钱少却温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阿健名下房产为婚前财产,双方没有共同财产需要法院处理,也没有共同债权和债务情况,只是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各执一词。

    阿健提出,孩子豪豪应归自己抚养,且无需燕子支付抚养费。

    阿健认为,自己有稳定收入,有学区房,且个人素质高,可为孩子提供良好的读书条件,父母身体健康,有退休金,可以协助照顾孩子。

    相比之下,燕子学历低没房产且工作不稳定,又租住在城中村,无法让孩子入读好的学校,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燕子称,孩子的抚养权应归自己,阿健每月应支付1500-2000元的抚养费。自己在43岁高龄艰难产子生下豪豪,难以再次怀孕;豪豪属于早产儿,遵医嘱至今尚在母乳加辅食喂养的调理当中,且一直跟随母亲生活,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而阿健工作繁忙,作为父亲从未单独带过孩子,根本无暇照顾体弱多病的幼儿。自己婚前一直从事小生意,户籍地有股份分红和宅基地房屋居住。二人分居后,自己带着豪豪租住在与父母和胞弟相距不远的地方,相互照应,能感受大家庭亲情氛围。豪豪的外公外婆身体健康,有精力且愿意协助照顾豪豪。

    燕子提出,阿健及其家人因燕子的学历、出身、收入均不如阿健,对自己始终盛气凌人,指责有加,这样的品格并不适合抚养孩子,孩子的成长不能只看生活水平的高低,更重要的是家长们言传身教的道德品质教育。

    法院:孩子归妈妈抚养,

    爸爸提高每月抚养费标准

    白云法院认为,豪豪庭审时为两岁两个月,年幼弱小,虽然目前燕子居住、生活、教育条件与阿健相比略显不足,但她亦有收入和固定住所,具备抚养能力,且年幼孩童自出生起就一直由燕子抚养照顾,安然健康成长,生活成长环境一直稳定,庭审时亦能看出年幼孩童对母亲的依赖与眷恋,贸然改变幼童成长环境不利于现阶段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至于物质经济方面,阿健作为孩子的父亲理应承担抚养责任,有能力协助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共同为孩子创造更好的抚养环境。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

    1、豪豪由燕子携带抚养。

    2、关于抚养费数额。因为有固定收入的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负担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庭审中,阿健自认其月收入约2万元,结合子女现阶段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本地区的实际生活水平,法院酌定阿健每月支付抚养费为2500元。

    3、关于探望权。综合双方陈述意见,阿健在不影响儿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可每周探望儿子豪豪一次。

    法院同时指出,希望燕子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协助配合阿健行使探望权,使孩子能感受到父亲及亲属的关爱;同时亦希望阿健能正确行使探望权,在探望期间妥善照顾好孩子,注意孩子的身体健康,珍惜与孩子在一起的时间。双方可就具体的探望事宜、孩子状况加强沟通、放下成见,共同努力,以保证孩子在各方面均能健康成长,不要因为探望孩子引发争执而给孩子带来心灵上的创伤。双方应本着爱护孩子的角度出发,加强沟通,互谅互让,共同处理好孩子探望事宜,更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阿健不服白云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广州中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予以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抚养权判决更多考量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法律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民法典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尤为重视,将原婚姻法规定的“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修改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往往因为子女抚养问题争执不下。法院在判决抚养权的时候更多考量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即哪一方抚养未成年人更加有利于子女成长与生活、更有利于子女的利益。除法律规定外,这个考量不仅仅在于经济能力,更注重于稳定的生活成长环境、父或母本人的悉心照顾与陪伴、子女的心理依赖及一方是否有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形等等。

    本案中,虽然男方经济条件优于女方,但法院考虑到女方一直抚养儿子健康成长,生活环境稳定,幼儿对母亲更有心理依赖等因素,结合男方可以在经济上给予更多的支持,因此判决儿子由母亲抚养。

    离婚是夫妻双方感情的破裂与婚姻的终结

    但不应成为亲子之间、孩子之间亲情的割裂

    遭遇情感变故的父母应妥善化解矛盾

    理性协商处理

    将婚姻破裂给孩子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

    做出更符合孩子利益的选择

    法律知多D: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云法宣

    来源: 广州日报

    离婚时孩子判给谁,离婚时孩子怎么判

    一、离婚时孩子判给谁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一) 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子女在2周岁以上的,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地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是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子女已满8周岁的情况如果子女是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四)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地考虑子女的意见。

    (五)《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离婚后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另一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从上述可见,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法院的判决通常是2岁以下的孩子归母亲抚养,2岁到8岁的孩子看哪一方更利于孩子成长就判给哪一方,8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一般会听取孩子的意见,尊重孩子的选择。 以上就是有关离婚时孩子判给谁的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我,委托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



    「抚养权」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该如何判?

    今天,国晖北京律所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离婚小孩抚养权如何判?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不满两周岁的一般随母亲生活,满两周岁的法院判决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来判决孩子归谁,当事人想要孩子抚养权,需要积极的收集证据,证明孩子跟自己生活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对于抚养权不能因为父母的关系解除而取消的。

    离婚小孩抚养权如何判?

    1、不满两周岁的一般随母亲生活。

    2、满两周岁的法院判决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来判决孩子归谁,当事人想要孩子抚养权,需要积极地收集证据,证明孩子跟自己生活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对于抚养权不能因为父母的关系解除而取消的。

    3、八周岁以上的要听从孩子的意愿。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哪些情形法院判决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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