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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抚养费法律规定有哪些,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有何规定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1-21 12: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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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婚姻法中子女抚养费按照什么标准确定?
  • 2020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费的判决标准
  • 关于离婚案件中主张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相关法律规定和技巧
  • 最新婚姻法中子女抚养费按照什么标准确定?

    一、最新婚姻法中子女抚养费按照什么标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综上所述,对于有未成年人子女的家庭来说,夫妻离婚,对子女是一种伤害,即便是双方解除了夫妻关系,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也不变。在确定抚养费上面,有一定的标准可以参考,在一方月收入的20%到30%之间,承担多个子女抚养费的,最高也不超过50%。

    2020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费的判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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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的判决标准为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婚姻法》第48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是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的,但是具体的抚养费数额,则需要通过一些具体的因素进行计算。那么你知道我国规定的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吗?下面,就由律师365小编在下文中为大家带来关于抚养费的标准内容。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抚育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二、抚育费给付期限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三、抚育费给付方法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时候需要考虑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父母一方的经济收入以及当地的经济消费水平。

    关于离婚案件中主张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相关法律规定和技巧


    目前很多网友在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问题上存在一定的误区,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下关于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支付的数额相关法律常识。

    一、 抚养权归属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本法条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应由母亲来直接抚养但是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这条单指母方);(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以下情节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这条指父方或母方)。当然个人身体原因,决定以后是否可以生育也是能否主张到孩子抚养权的重要因素之一;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孩子年满八周岁就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部分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愿,想要具体同哪一方生活,人民法院在认定抚养权归属时会优先尊重孩子们的意见。因此想要获得孩子抚养权,建议如下:(1)多与孩子交流是前提。谁能够把握孩子的生活,谁就会有主动权。毕竟法院在判的时候考虑的是父母谁和孩子生活的时间长,谁能够给孩子更加舒适与安逸的生活。因此,在平时生活中一定要和孩子多交流,避免产生隔阂;(2)个人素质高低是基础。男女双方的素质决定了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在确保能给孩子相对安全的环境下才能让孩子茁壮成长;(3)父母照看孩子是关键。法院在判的时候根据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看的情况而定,所以平时就要注意多多让自己的父母帮忙照看孩子;(4)财产收入情况是保障。一般作为家庭女性是没有稳定的工作,所以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找一个比较稳定的工作。

    如果在离婚之后,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的,那么双方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即可,签字就生效,不用办理其他手续。如果和对方协商不成,那需要证明对方有虐待或者殴打孩子等严重损害孩子利益的事实才可以,否则想要变更抚养权很难被法院支持。但如果孩子满8周岁,孩子表示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而且另一方有抚养条件,这种情况下诉讼到法院,胜诉的概率会很大。

    二、 抚养费履行方式

    对于子女抚育费的多少,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照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有条件的,也可以协商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必须给付方确有经济能力一次性给付为前提)或者免除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义务(必须以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完全有能力独立抚养孩子为前提)。

    抚养费一般需要给付到孩子年满18周岁止,但是如果孩子年满16周岁后有独立的能力进行工作赚钱来维持基本生活,那么父母就可以不再给付孩子抚养费;当然一些正在读书的大学生因为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父母如果有给付能力的,仍需要给付孩子抚养费至孩子毕业工作为止。在给付孩子抚养费的过程中如果有以下三种情形,孩子是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抚养费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后强调,支付孩子抚养费是父母法定的义务,对孩子定期探视也是父母的法定权利,双方都不能以探视权的行使来作为索要或拒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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