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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办理婚姻家庭律师怎么委托,李锦莲无罪背后:政法界媒体界五年接力,一名老律师已辞世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1-21 07: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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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锦莲无罪背后:政法界媒体界五年接力,一名老律师已辞世
  • 被认定为抢劫杀人案凶手,赖和平喊冤15年,律师:无客观证据指证,亲属疑遭警方诱供
  • 邹晓春:证券律师是个良心活,是天使还是魔鬼只在一念之间
  • 李锦莲无罪背后:政法界媒体界五年接力,一名老律师已辞世

    李锦莲的辩护律师刘长接受采访时说,“李锦莲总算是洗清冤屈可以安度晚年了,我也完成了朱中道律师生前的嘱托,现在感到很心安。” 澎湃新闻记者 王选辉 摄

    6月1日下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锦莲故意杀人案进行再审宣判,认定李锦莲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原审判决,判决李锦莲无罪。

    随着法槌的敲下,已服刑19年的李锦莲案获得平反。走出法庭的刘长松了口气,他用“悲喜交集”来形容内心复杂的感受。

    过去的五年,刘长以两种不同的身份介入推动此案的平反过程——他是第一个报道李锦莲案的媒体记者,又是该案第二次再审的辩护律师。

    在刘长之前,律师朱中道、张青松,退休检察官章一鹏、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张泗汉、全国人大代表李乾构等人,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推动了案件再审。之后清华大学易延友教授介入,在最高检提出再审建议及最高法指令下,江西高院启动二次再审。

    “这是众人努力的结果,错案纠正太难了。已经去世的朱中道律师,有生之年也没能看到这个案子平反。”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刘长感慨道,“这次改判无罪,李锦莲洗清冤屈可以安度晚年了,我也总算完成了朱中道律师生前的嘱托。”

    第一次看材料就发现证据严重不足

    澎湃新闻:最早你是如何介入李锦莲案的?

    刘长:2013年夏天,那时我还是一名法治记者。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突然给我打电话说,他接触到一个案子,当事人叫李锦莲,非常冤,让我一定关注一下。

    随后,已经为李锦莲奔走了10多年的朱中道律师联系了我。当时该案已经经过了一次再审。2011年再审时,和他一起出庭的是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的张青松律师。

    2011年2月,江西省高院下达再审决定书,同年9月14日,江西高院对李锦莲案再审开庭。当时很多人都认为李锦莲案一定会改判,可2个月后,江西高院维持了原审判决。

    澎湃新闻:第一次看完材料后,你有什么发现么?

    刘长:认真研究李锦莲案的材料,我发现问题很严重。这是一起发生在农村地区的中毒事件,法院认定是投毒,但投毒行为本身没有任何目击者,毒物来源也没查清楚,李锦莲是否有作案时间也完全存疑。我觉得定罪十分草率,证据严重不足。

    可是这个案子已经经过了一次再审,仍然维持原判。对案件的报道暂时就搁置了。

    4名吉安籍老者的坚持

    澎湃新闻:那后来怎么又刊发出了报道?

    刘长:很大程度是因为朱中道律师的坚持。2013年12月,我到江西吉安出差。朱中道律师和吉安地区(现吉安市)检察院原公诉处处长章一鹏找到我,再次让我关注这个案件。从两位老先生这里,我进一步了解了李案的来龙去脉,之后在吉安采访数天核实情况。

    2013年12月19日,我写的报道得以刊发,当时标题是:《控方改口,法院照判:一桩毒杀案,223次申诉》

    在我2013年的文章里面,有这样几段话:“一起普通刑案能引发如此多的关注,背后是4名吉安籍老者的坚持。77岁的老律师朱中道:1979年起在吉安地区遂川县法院任法官,1983年起当律师,迄今仍在办案一线;78岁的法律工作者章一鹏:1969年恢复检察院时即任检察官,曾任吉安地区检察院公诉处处长,1997年退休后在律所兼职法律工作者;80岁的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张泗汉: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现仍从事刑法教学和研究工作;还有76岁的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中医医院原院长李乾构,自2002年起,连续5年在全国“两会”期间,以代表意见建议形式,呼吁最高法院重审李锦莲案。”

    澎湃新闻:4位老人为什么如此坚持为一个普通人喊冤?

    刘长:4人除了都是江西吉安人之外,联系他们最重要的精神纽带是一所学校——四人都是中学校友,来自江西吉安白鹭洲中学。

    对此案倾注最深的,是朱中道律师。因为李锦莲案,我与朱中道律师接触,2013年12月那次,已经是深冬了,他拄着拐杖去南昌监狱会见李锦莲,我在监狱大门口,看得眼眶湿润。那种老法律人的风骨与巨大的道德感召力,让我时刻有如芒在背之感。

    澎湃新闻:这是朱中道律师生前一直惦记的案子?

    刘长:2015年7月12日,朱中道律师在江西遂川县老家去世,临终前仍然挂念李案。多年前,他就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叫《我最大的心愿就是看到李锦莲案平反的一天》。

    朱中道律师去世后,李锦莲的女儿有什么事情都是咨询我,回忆起朱律师生前的几封信,我隐隐感到他在“托孤”于我,心中那种责任感与无力感,常常在暗夜里翻腾。

    从记者到辩护律师

    澎湃新闻:后面你怎么又以律师身份介入到案件?

    刘长:2015年我从媒体离职转行,后成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实际上一开始,我就给自己定位是一个幕后推动者的角色。

    我在想,每一个重大冤假错案的平反,背后都有知识分子的坚持,聂树斌案有马云龙老先生,呼格吉勒图案有汤计老师,我管不了太多案件,就把蹦到我眼前的李锦莲这个案子管到底吧。这期间,李锦莲的女儿李春兰给我打了至少上百个电话,有时候她向我询问一些申诉的法律问题,有时候让我帮忙分析判断。

    澎湃新闻:李锦莲女儿李春兰在推动案子平反中起了哪些作用?

    刘长:李锦莲出事时,李春兰刚刚高中毕业,她小弟弟才7岁。她母亲因此事非正常死亡,父亲死缓在狱中(服刑),她一个人撑起整个家庭。我当时认识她时,她的弟弟已经上大学,李春兰还要供弟弟上大学。我心中知道这个案子平反很难,但我感觉李春兰像一棵挺拔的竹子,百折不回,从不气馁。李锦莲案平反,是对她最大的安慰。

    直到今天,我仍然认为,如果没有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易延友老师作为良知法律人的介入,李锦莲案恐怕今天仍然在原地打转。

    澎湃新闻:易延友教授是如何介入到这个案件当中的?

    刘长:2015年2月10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陈满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认为海南高院定案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这是中国司法史上里程碑的案件,最高检以抗诉的形式,介入冤案的平反,而这背后,是陈满的代理律师易延友教授的推动。陈满案被报道后,李春兰联系到了易延友老师。

    2016年2月1日,海南陈满案宣判,陈满改判无罪,当天获释。第二天,易延友老师就从海口直飞江西南昌,接受了李春兰的委托,代理了李锦莲案。易老师去监狱会见了李锦莲并阅卷,2016年春节期间,易老师撰写了长达万字的再审申请书,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2017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到江西省遂川县复查李锦莲案。随后,最高检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2017年9月7日,最高法作出再审决定书。

    在此前后,李春兰提出,希望我和易延友老师一起代理李锦莲案,经我所执业的律所的批准,我正式接受委托,以法律援助的形式代理了这个案子。

    改判无罪,“努力过,现在很心安”

    澎湃新闻:再审前,你们做了哪些工作?

    刘长:我们除了按照刑事辩护的惯例,会见、阅卷,还进行了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2018年2月12日,我和易老师到江西省高院,和李锦莲案再审的合议庭成员见了面,递交了委托手续。当天下午我们就去南昌监狱会见李锦莲。会见时,李锦莲表达的主要意思是,对于江西省高院再审没有信心,希望能够异地再审此案,我们只好耐心地说服他。

    在再审开庭之前,我们去了遂川勘查现场,反复做侦查实验,核实一些证人证言的真实性,还重点调查了本案作案的时间问题。我们从村口步行进村,实地步行测量从某证人家到村里三岔路口所需要的时间,经我实地测算,最少要12分钟,而这个测算可以推论出李锦莲当天回村至少在晚上六点之后。另外,考虑到本案有大量的证人证言在围绕李锦莲作案时间的问题进行陈述,而法官、检察官和旁听群众不一定熟悉案发现场古塘村的地形地貌,加上用文字描绘始终觉得不够直观,最后我们决定在国内刑辩界第一次通过无人机对案发现场进行了航拍,利用航拍素材,结合证人证言,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做了一个三分多钟的动画短片,相当于把本案关键证人的陈述全部都摆到了一个场景里面,用来还原现场、证明李锦莲没有作案时间,实现了“刑事辩护的可视化”。

    在庭前会议上,我们将动画视频提交法庭,最终这段视频在5月18日的庭审中进行了当庭播放。通过“可视化”的方式、将动画制作引入刑事辩护,起到了很好的辩护效果。总之,在庭前的准备上我们的确做了大量的工作,尽最大限度去体现刑辩的专业性,而不是简单地跟法官说“疑罪从无”。

    澎湃新闻:5月18日再审,庭审的时候你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

    刘长:从庭前会议沟通来看,检察官和我们的观点基本一致,但是直接在法庭上说建议改判无罪,这种是非常罕见的。我在法庭上坐着,都觉得挺意外的。这个案件的平反,可以说检察机关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澎湃新闻:如今李锦莲案已经平反,你心情如何?怎么看待这个无罪判决?

    刘长:可以说是悲喜交集。悲的是,想到这些年前赴后继为李锦莲案申诉的律师、专家、媒体记者等等,这是众人努力的结果,错案纠正太难了,尤其是已经去世的朱中道律师,有生之年也没能看到李案平反;喜者,毕竟改判无罪了,李锦莲总算是洗清冤屈可以安度晚年了,我也完成了朱中道律师生前的嘱托,努力过,现在感到很心安。

    澎湃新闻:李锦莲案在这么多人的推动下,获得了平反,这对未来的申诉类案件带来哪些思考?

    刘长:这起案件能引起这么多法学专家、律师学者、媒体的关注,一定是有价值和意义的。我认为,案件带来的一个很大思考是,未来侦查机关是需要调整他们的侦查思维,从“摸排办案模式”走向依赖现代刑侦科技的“技术破案模式”,本案之所有将李锦莲错定为凶杀,就是单纯靠“摸排办案”的结果,未来应当更重视物证的提取,重视现场的痕迹、血液、毒物、指纹、DNA物质的化验检测等,可能会减少很多冤假错案。另外,本案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刑事申诉案件中的推动作用,也引发我们对刑辩可视化和专业化的一些思考。李锦莲案启发我们,一个再审过又维持的案件,还是可以再次启动再审并改判无罪的,这对那些刑事申诉案件的当事人也是一种鼓舞。

    澎湃新闻:接下来这个案件还有哪些工作?

    刘长:还有国家赔偿这一块,这就看当事人的意愿,如果需要我们代理,我们可以继续提供帮助。

    被认定为抢劫杀人案凶手,赖和平喊冤15年,律师:无客观证据指证,亲属疑遭警方诱供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谢凯 江西吉安摄影报道

    听说同乡李锦莲的案子被改判无罪后,51岁的同乡赖和平似乎看到了希望。隔着监狱铁窗,他告诉儿子赖兆丰,现在经常看电视里的“冤案平反”消息,“现在的形势和十多年前不一样了。”

    去年6月1日,被关押近20年的江西遂川县农民李锦莲走出南昌监狱,经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69岁的“江西毒糖案”当事人李锦莲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无罪,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茂园村。

    从茂园村往北翻过一座叫鸡公脑的山,再走几公里,就到了赖和平老家桃坑村。2004年春节前的一个晚上,刚吃完晚饭的赖和平被警察从家中带走,后被以抢劫罪判处死缓。那年,他大儿子赖兆丰只有14岁。如今,已近而立之年的赖兆丰,将为父申诉看作是自己人生的头等大事。

    赖和平入狱前的照片。图片由赖和平家属提供

    春节前山村突发血案 邻居称听到赖和平摩托车当夜外出

    2004年猴年春节前夕,江西遂川县蕉湖村发生一起血案,村里独居的老太太卢桂秀被村民发现死在家中,警方在尸检报告中推断其头部遭受过至少两种钝器打击。

    由于当时已临近过年,这一恶性案件在遂川县影响很大。一位曾参与办案件的时任遂川县刑警大队民警对封面新闻记者回忆,县公安局专门成立了专案组,以刑警大队的人为主力,还从各派出所抽调了大量警员进行调查。

    “这个案子最开始刑警大队介入,一开始搞了几天,没有线索,为了扩大(搜索范围),就增加警力,从各个派出所、各中队抽调人。”这名要求匿名的前警察对记者回忆,其当时负责外围调查,到附近的村挨家挨户进行排查。多名附近村庄的村民对记者证实,当时确有警察上门调查。

    “这个我们在侦查里叫常规排查,你们家里几口人,现在干什么,看看有没有嫌疑,这是很原始的一种方式,叫地毯式搜索。”前述警察对记者解释。

    4天后,在距卢老太家一公里之外的桃坑村,37岁的农民赖和平被警方带走调查。赖和平的妻子张世英记得,那天是腊月二十六,晚上刚吃完饭,警察就来到家中把赖和平抓走了。

    前述警察回忆,警方之所以怀疑赖和平,是因为他在当地口碑不好,当排查到他们村时,有村民反映他平时爱打牌,有小偷小摸习惯,“手脚不太干净”。

    对这一说法,张世英称,赖和平曾经是个很老实的人,后来由于生病,没法干农活,就会“去偷一点点”。有一次,赖和平去县城看病,旁边座位的人钱掉出来,赖和平拿了没承认,对方报警,他被关了三天,这件事后来在村里广为人知。

    赖和平手写申诉状。

    赖和平的申诉代理人张进华律师认为,赖和平确实有过盗窃的不良记录,但不能仅凭这点就认定他抢劫杀人,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更不能划等号。“即使有过犯罪前科和劣迹的人,也应该有清白,任何人不能对其主观归罪。”

    不过,真正让警察锁定赖和平为凶手的直接原因,是他的邻居刘春香夫妇的一段证言。

    赖和平案一审判决书显示,刘春香、王勇作为证人证明,2004年1月11日晚9点多钟,他们曾听见摩托车的声音,当时就判断是赖和平骑摩托出去,次日凌晨3点半左右,又听见摩托车的声音,判断是赖和平骑摩托回家。

    遂川县桃坑村,右侧房屋为赖和平家,左侧房屋为刘春香夫妇家。摄影 封面新闻记者 谢凯

    封面新闻记者在桃坑村看到,赖、王两家均居住在一个山坡上,王家在前,赖家在后,两家相距十几米。在赖和平案的案卷中,一份署名刘春香并按有指印的询问笔录显示,刘春香在接受警方询问时称,事发当晚,其听到屋后面的赖和平的摩托车从大门口经过,凌晨3点钟左右,其丈夫王勇听到外面有辆摩托车往坪上走。

    警方认定的赖和平作案工具摩托车 摄影封面新闻记者 谢凯

    张世英则认为,刘春香夫妇之所以指认赖和平有作案嫌疑,是因为两家过去有矛盾。其回忆称,案发前一两年,两家曾因刘春香家盖房子有过矛盾。此外,有一次两家吵架,刘春香的丈夫差点打了赖和平的母亲。

    不过,在接受警方询问时,刘春香声称,两家并没有矛盾。15年后,面对封面新闻记者,刘春香仍然坚持了这一说法,在她看来,两家关系很好,“没有吵过架,见面还有说有笑的”。

    刘春香同时否认其夫妇曾指认赖和平有作案嫌疑。她回忆说,当时警察并没有单独找过他们,她也没有跟警察说过什么,“我们家附近经常有摩托车过,但我不能确定是谁的摩托车。”

    不过,记者注意到,赖和平的案卷中记载,刘春香曾先后两次在横岭林业派出所和云岭派出所接受警方询问。警方在向吉安市检察院所做的一份书面说明中也提到,之所以会锁定赖和平是犯罪嫌疑人,是由于在排查中,刘春香夫妇向警察反映其二人听到赖和平摩托车外出的情况。

    封面新闻记者在桃坑村走访了多位村民,一位王姓村民告诉记者,此前并没有听说两家有什么大的矛盾,但在同一个村里,小矛盾是经常有的。这位村民同时向记者回忆,赖和平被抓走那天早上曾来他家磨米粉,“我看他挺正常的,如果真杀了人肯定会慌,怎么会那么镇定。”

    28次供述前后矛盾 律师称无客观证据指向赖和平作案

    另一个对赖和平不利的口供则来自他的妻子张世英。在一审判决书中,张世英称,2004年1月11日晚上10点左右,赖和平骑摩托车从家中出去,次日凌晨3点钟骑摩托车回家,赖上床后浑身发抖,张世英问赖为什么发抖,赖说很冷,在张世英的一再追问下,赖和平说“为谋钱,杀死了卢桂秀。”

    对这一证言,张世英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当时指认丈夫杀人实属无奈。她回忆称,赖和平被抓走第二天,她也被警方带走调查。两天后,警方又把两个未成年的儿子从家中带走。

    赖和平案一审判决书。

    记者注意到,在赖和平案一审判决书中,两个儿子赖兆仁、赖兆丰的证词均作为证人证言指控赖和平有犯罪嫌疑。“在派出所里,警察对我说,你老公已认罪,你不说的话就是包屁罪,要抓起来坐牢。”张世英回忆。

    赖和平的申诉代理人张进华律师认为,警方在审讯过程中存在“诱供”,先是对张世英说赖和平已招供,许诺其指认赖和平后可以回家过年。在拿到张世英供述以后,又去告诉赖和平,其妻子已供认,不要因为拒不认罪而连累家庭。

    赖和平在其自书申诉状中表示,警方在给他看了张世英的证言后,对其进行了逼供,逼迫其按张世英所说内容讲,以保证其供述与证人证言一致。

    记者注意到,遂川县刑警大队在向吉安市检察院所做的《关于赖和平抢劫案侦查情况有关说明》中亦承认,“元月20日晚,办案民警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向赖和平播放其妻张世英的录音资料,赖和平才对整个抢劫、杀人过程做了交待。”不过,刑警大队在这份书面说明中否认了对赖和平存在诱供。

    对此,前述参与办理赖和平案的前警察对记者表示,由于自己当时并未参与审讯,对具体审讯过程并不知情,但他承认,在当时侦查手段落后的情况下,逼供情况经常出现。“上级给的办案压力大,关系到饭碗,关系到升迁。”

    张进华律师指出,此案除赖和平本人口供和证人证言之外,并没有任何客观证据指向赖和平有作案嫌疑,而且所有提供证言的证人都不是直接的目击证人。

    前述曾参与侦办赖和平案的警察目前已离开公安队伍,他也认为,从赖和平的案卷来看,主客证据相互矛盾,真实性和可靠性不能得到印证。“目前来说,赖和平案的证人,能在场看到他作案的没有,这些证言不具有唯一性。”

    “1998年和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已通过司法解释,确立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手段取得的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予排除的规则。”张进华认为,按照当年的司法解释,赖和平的供述和张世英的证言不具有合法性,应予以排除,原判以此作为认定申诉人犯罪的关键证据,属严重错误。

    “赖和平在公安机关作出了28次供述,但其供述很不稳定,甚至连基本的作案时间、作案工具都没有说清楚”,张进华律师表示。

    记者注意到,在前几次供述中,赖和平均表示当晚未外出,从第七次开始,承认出去过以及杀死卢桂秀的事,但回家时间从夜里十一点、十二点到凌晨一点多次反复。

    对作案工具,赖和平先是说从家里带的起子,后又说是从卢老太家拿的一把菜刀,后来又说是一个圆木棍。

    案发现场发现血指纹 警方回复称无鉴定价值

    记者注意到,在赖和平案移交吉安市检察院之后,检察院曾将案件退回遂川县公安局补充侦查。检察院对多个案件疑点提出质疑,包括赖和平为何时供时翻、赖和平供述的作案工具与法医鉴定存在矛盾的问题。“这说明当时检察院确实发现案件中存在一些问题”,前述曾参与办案的警察对记者分析。

    吉安当地律师朱中道曾帮助赖和平进行申诉,他在2009年写给江西省检察院的申诉材料中曾质疑,遂川县公安局曾在案发现场提取到疑似嫌疑人的血指印,但并没有做出鉴定。

    遂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对现场是否提取指纹等痕迹的答复。

    对此,在一份盖有遂川县公安局公章的情况说明中,遂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回复称,该大队确曾在案发现场发现一个附有血迹和毛发的木棍,上有残缺的血指纹纹线,随后送吉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大队送检。“但因木棍上血迹太多,指纹纹线及特征太少,没有比对鉴定价值,不能由此认定或否定犯罪嫌疑人。”

    在同一份情况说明中,刑警大队还解释了为何没提取到嫌疑人指纹,该大队书面回复称曾组织技术人员对现场可能留有指纹的地方进行了多次反复搜索和显现,重点对出入口的门、室内五斗桌、衣柜表面及桌柜内物体进行显现,但均未发现可疑指纹。

    张进华律师指出,在案发现场,勘查人员提取了两把菜刀,一根木棍,一把柴刀,其中一把菜刀和木棍、柴刀均有明显可见血迹,但侦查机关并未送检。对此,遂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另一份情况说明中解释称,在尸检中发现卢老太身上并无抵抗伤,且多处损伤为严重致命伤,可致其当即死亡,案犯并不会在上述工具上留下血迹。“对上述工具上的血迹鉴定并无实际意义,所以并未送上级鉴定机构鉴定。”

    2004年7月21日,赖和平被抓半年之后,该案在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两个月之后正式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赖和平在入室盗窃被卢老太发现后,持木棍、柴刀等凶器将其杀死,劫得现金510元和银梳子等物。公诉机关指控犯罪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判决赖和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该案一审审判长邓林煌亦曾担任李锦莲案一审审判长,李锦莲在申诉19年后,于去年6月1日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根据吉安市人大新闻网公示,邓林煌曾担任吉安市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已于今年3月12日被免去审判员职务。

    近日,封面新闻记者与邓林煌取得联系,尝试了解赖和平案审判过程,但其以“法院规定不能私自接访”为由拒绝了记者。

    一审宣判后,赖和平不服,提出上诉。2004年12月16日,江西省高院做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赖和平坚持申诉15年 父母和首位申诉律师已离世

    进入监狱服刑后,赖和平仍坚持申诉。最初几年,妻子张世英找到同乡律师朱中道,后者也曾为李锦莲案申诉多年,老律师生于1936年,曾在遂川法院工作,后转为律师,已于2015年患病去世。

    朱中道律师在申诉状中提到,在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中认定的赖和平的作案工具摩托车、认定的赃物现金、银梳子和银发卡等财物,分别于2005年和2006年由遂川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退还给张世英,“等于否定了判决书上的主要事实”。

    赖和平妻子和亲属在当年案发现场的房屋原址,如今已变成一片菜地。摄影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在赖和平家,封面新闻记者看到了当年被认定为作案工具,如今已锈迹斑斑的摩托车。被认为是赃物的银梳子和发卡等物品也存放在家中。张世英承认,这些物品并非赖家原物,是赖和平之前从别处偷来的,但与卢老太被杀案无关。

    张进华律师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去年8月,他已向江西高院提交最新的申诉材料,目前仍未收到回应。

    赖和平父母分别于2017年和2018年去世,未能看到儿子出狱那天。如今,赖和平两个儿子也都已长大成人,大儿子赖兆丰在外地打工,年近30仍未结婚,这在当地农村已是“大龄剩男”。他跟妈妈张世英说,要像李锦莲女儿李春兰一样,一直为父亲申诉下去。二儿子赖兆仁出外打工已两年未与家里联系,独自留守在老家的张世英怀疑小儿子误入了传销组织。

    记者从律师处了解到,赖和平死缓减为无期徒刑之后,分别在2009年、2013年、2017年三次获得减刑,目前刑期到2025年8月。到那时,赖和平将年满58周岁。张世英希望丈夫能尽快回家,“一个女人在村里太难了。”

    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封面底稿】创作,在封面新闻和今日头条独家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邹晓春:证券律师是个良心活,是天使还是魔鬼只在一念之间

    经济观察报 记者 郑淯心 9月18日,在中国政法大学蓟门法治金融论坛上,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正在发言。“证券监管定位是‘两维护、一促进’: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坐下台下的邹晓春特别注意到了这句话,他暗自想:“证券律师就是为了资本市场的公平正义而努力的。”听完讲座,邹晓春发了个朋友圈,站在论坛宣传的易拉宝旁边自拍,照片中他右手竖了个大拇指,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

    证券律师就是邹晓春的身份之一,除此之外,他还担任着国美零售执行董事、拉近网娱非执行董事、中关村董事、科创板上市公司沃尔德独立董事等诸多职务,念完他的这些头衔都需要些时间。如果时间回到20年前,邹晓春对这些头衔想都不敢想。

    邹晓春30岁的时候,他仅仅是一个县城里的律师,可是一场考试改变了他的命运,让他来大城市的梦想落地,这次考试也是他后来这些头衔的原点——1999年的全国证券律师资格考试,让邹晓春成为了中国第一批证券律师。

    萌芽

    1969年,邹晓春出生在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一个农村家庭,父母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是远近闻名的“万元户”,生活条件优越的邹晓春却很有上进心,初中毕业就考上了师范,1988年又考了原江西大学主办的法律系专科的自学考试。

    1990年上半年,邹晓春拿到了法律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当年8月又以高分通过了当时通过率极低的律师资格考试。21岁的邹晓春成为一名持证律师。到1991年,邹晓春调动到当地的国办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那时处理的案件以纠纷、刑事案件为主。

    在邹晓春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的同一年,上海证券交易所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同年12月19日正式开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大陆建立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

    1999年,中国证券市场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实施,在这一年司法部、证监会联合举办了唯一一次全国证券律师资格考试,由全国执业律师自愿报名,经过这次考试有800名律师获得了证券法律从业资格,邹晓春是其中之一。

    考取证券律师后的2000年的春天,邹晓春只身来北京漂泊打拼。因为证券律师的稀缺性,他找工作并不艰难。

    1993年1月,证监会和司法部联合颁布行政规章,创设了证券律师许可证制度。按照规定,从事证券法律服务,除取得律师资格外,还须取得“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获得个人许可证的律师还不能单独执业,必须加入一个律师事务所,至少有三名证券律师的律师事务所才有资格申请机构许可证。

    无疾而终的“第一案”

    邹晓春回忆,因为这个规定,他来到北京后很吃香,律师事务所需要三个执证律师,用他的话说,什么都不干挂职都行。不过,邹晓春还是决定要干实事,他放弃了固定的高薪,选择做一位提成制律师。

    2001年3月开始,IPO上市正式实施核准制。邹晓春迎来了第一个案子——山西一家上市公司。

    该上市公司是一家国企,从集团内拆分业务上市,但集团的领导参与上市,对上市公司的规范也很重视,主动和邹晓春沟通如何做到更合法、规范。不过,随着领导班子的更替,公司的规范意识和法律意识变弱,邹晓春也没有继续接手这家上市公司的业务,之后集团公司经常通过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这家上市公司很快被ST。“一家好端端的上市公司,由于不规范的运作而陷入困境,这就是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性。”邹晓春说。“这个阶段上市公司有诸多不规范之处,”邹晓春回忆,作为这家上市公司法律顾问,他接手日常法务工作。当时的他并无经验,律所也没人做过上市公司的法务工作,邹晓春就边干边学。他经常去山西出差,参与这家公司的规范化改革,指导上市公司如何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如何准备议案,以及帮助上市公司起草公告草稿等。

    邹晓春的第一个案子无告而终,但是随着2004年2月IPO上市实施保荐制度,他的案子也越来越多。

    新股发行的“保荐人制度”指由保荐人(券商)负责发行人的上市辅导和推荐,核实公司发行文件与上市文件中所载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但也不能减轻或者免除发行人及其高管人员、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的责任。在这个阶段,上市公司对中介机构的需求不断增加,邹晓春执证过程中也感受到了资本市场的逐渐完善。

    一念之间

    邹晓春回忆,在他的证券律师生涯刚开始的那几年,上市的大部分企业是国企分拆出来的一部分业务及资产,当时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问题比较突出,会产生人财物产供销不独立的情况,容易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后来监管部门意识到这些问题,花了很大力气来处理这个问题。这也带来了企业的重组整合,邹晓春做了很多这样的案例。

    邹晓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多专业的融会贯通使得他的客户越来越多,2006年,邹晓春在北京成立了自己的北京市中逸律师事务所,从此开始了自己的创业生涯。

    2008年是邹晓春的高光时刻。

    该年11月,上市公司中关村因受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许钟民被警方调查事件影响,一度陷入银行、债权人、供应商危机,他火线出任中关村董事,以副董事长身份主持董事会工作,使濒临破产的中关村渡过危机并浴火重生,2011年3月9日,国美电器在港交所发布“更改董事”公告,邹晓春获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授权代表,并曾出任国美集团高级副总裁。

    邹晓春在近10年的中国资本市场中,参与了很多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与重组,如神州股份、易好家电器、宁城老窖、大中电器、中关村、*ST三联等收购。一系列充实的工作与实践,邹晓春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证券律师,不仅仅从单一法律的角色来考虑企业并购重组的问题,而是开始转向了考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促进企业多方位发展。从担任上市公司广东梅雁、湖南投资的独立董事起步,他逐步介入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邹晓春统计过,世界五百强的企业中有1/3的CEO都有律师执业的背景,邹晓春已经预判到在未来的中国社会,中国律师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尤其是在与世界接轨的“注册制”中,作为中介机构的证券律师更是大有作为。

    随着与上市公司打交道的密切,邹晓春逐渐意识到证券律师是个良心活儿,律师这个职业既可以让人成为天使,也可以让人沦为魔鬼,道德与伦理都在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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