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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隐匿财产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夫妻离婚后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何主张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1-20 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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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隐瞒共同财产,离婚多年后再分割,怎么分?法院判了!
  • 协议离婚隐瞒财产?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对方隐匿婚内共同财产,不离婚可以分割夫妻财产吗?
  • 夫妻一方隐瞒共同财产,离婚多年后再分割,怎么分?法院判了!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直至离婚时另一方仍毫不知情。离婚多年后,另一方在另案执行过程中发现了这部分财产,遂诉至法院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法院认为,一方实施了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主观上存在过错应当予以少分,应按照三七比例进行分配。

    具体内容推送如下:

    裁判要旨

    夫妻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另一方有隐瞒、变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财产,且另一方应当在分割财产时少分。

    本案中,周某实施了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法院认为,案涉财产应按照周某得30%,李某得70%的比例进行分配,应属合理。

    案号

    (2020)浙0105民初4575号

    基本案情

    李某与周某在××××年××月结婚,于2009年9月9日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在离婚诉讼的审理过程中,周某自己提供了财产清单,但其中并无其开设的证券账户及其中的钱款。

    而婚姻存续期间,周某就对该部分财产的存在进行了隐瞒,导致李某一直以来都毫不知情,直到2019年9月27日,李某在另案的执行程序中查看周某的财产信息时才发现该笔财产的存在。周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诉讼的财产分割中隐瞒了该部分财产,导致在离婚时直至今日也未对该部分财产进行分割处理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李某的权益。

    法院裁判

    本院认为,离婚时,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周某在与李某离婚时隐瞒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在发现其不当行为后,依法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且本院认为,在分割该财产时,周某应当予以少分。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本院酌情按该财产由李某得70%、周某得30%处理。综上,李某诉请中的合理部分,符合法律规定,且证据充分,本院应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周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李某人民币67200元。

    二、驳回李某其他诉讼请求。

    来源:小军家事,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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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离婚隐瞒财产?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记者 刘一诺 实习生 牛晨媛

    8月4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审判委员、执行局局长廖伟忠介绍了执行工作在服务高质量发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助力“诚信兴商”方面三十起典型案例的有关情况,其中涉及一起滨州市惠民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惠民法院”)追究刘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滨州市惠民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刘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惠民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垫付款29.27万元及利息。因刘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该案于2021年10月15日立案执行。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坚称没有一分钱存款,没有任何履行能力。2021年11月29日,经实地调查,查封被执行人两套回迁房。2021年11月30日,案外人耿某、董某某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已经购买被执行人的两套回迁房,被执行人及其前妻自2020年10月31日起至2021年11月11日,先后收取两名案外人购房款共计691297元,其中18万元尾款在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后交付给前妻。被执行人与前妻2019年协议离婚,约定双方共同财产(一套住房)归女方所有,离婚协议故意隐瞒涉案两套回迁房。2021年12月8日,法院传唤被执行人到庭,经多次询问,被执行人始终隐瞒回迁房及出卖房产所得款项的去向,拒不如实报告财产状况,执行法院对其司法拘留十五天后,被执行人仍然不思悔改,态度强硬,拒不履行,惠民法院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审理,被执行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打击拒执罪,关键在于执行程序中固定证据。本案中,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隐匿财产、逃避执行、证据确凿,被司法拘留后仍不思悔改,公然对抗法律,性质恶劣,果断对其追究拒执犯罪,起到了“打击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对方隐匿婚内共同财产,不离婚可以分割夫妻财产吗?

    可以,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在以上情况下,即便夫妻双方没有离婚,其中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可以约定婚后实行约定财产制

    夫妻可以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可以约定,以排除法定财产制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约定财产制。

    约定财产制,就是指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及对第三人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作出约定,从而排除或部分排除夫妻法定财产制适用的制度。

    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婚前及婚内财产约定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看法。反对意见认为:订立婚前财产约定,将会带来感情的困扰。爱情是男女双方结合的纽带和基础,爱情应是无私的。对即将迈入婚姻殿堂的男女来说,互相信任,不分你我,才是最高境界。

    而赞成意见则认为,如果双方婚姻稳定,这个协议就不必使用,这种情况与购买保险一样,只是作为意外的保障。婚前财产协议体现了现代人对婚姻生活的高度理性,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以金钱、财产为筹码的功利性婚姻,而且也是解决今后婚姻、财产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

    不过我们结婚当人不是想着离婚,我们还是要正确看待和处理婚内财产约定,不同的人,不同的情况,可以选择或放弃采用婚内财产约定,没有绝对好或者不好,只要能对自己做的决定负责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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