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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如何规避法律责任,夫妻债务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1-17 14: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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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连带债务,家人连带债务:财产协议是否可以规避?
  • 离婚能规避债务吗?
  • 恋爱分手,如何签订《分手协议》、《赠与协议》,防止财产返还?
  • 夫妻连带债务,家人连带债务:财产协议是否可以规避?

    李女士刚从国外旅游回来的她,赫然发现家门上贴了一份法院通知,竟然是因为前夫段总的债务,被法院追加为被执行人。

    李女士和前夫段总原本是中科院硕士同学,毕业后夫妻二人开发了一种集成电路,打破了美国产业巨头对中国市场的垄断,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一开始,二人是在北京海淀租了个旧厂房生产,后来订单越来越多,于是便想买一块工业用地,盖一个正规厂房,扩大生产。和所有的民营企业一样,他们遇到了资金瓶颈。

    经过当地政府的大力协调,终于有一家银行愿意贷款给他们。而恰恰在此时,李女士因为怀有身孕,没有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因此,就在李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段总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了 5000万的贷款协议,在贷款协议的附件上,段总以个人名义为该笔贷款提供了个人担保。

    公司得到贷款后,发展更加迅猛,段总的事业蒸蒸日上。此时的段总除了意气风发以外,犯了一个男人常犯的错误:创业的时候,老婆当秘书使,成功以后,秘书当老婆使。在公司,段总与秘书发生了婚外情,这件事传到李女士耳朵里的时候,秘书已经在公司里堂而皇之地以老板娘自居了!

    气愤之下,李女士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与段总结束了5年的婚姻。在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离婚,财产平分,因公司经营所产生的债务由丈夫承担。李女士拿着这份盖着带国徽的法院公章的民事调解书,以为自己从此与丈夫一刀两断。

    谁知道,2009 年金融风暴后,企业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终于在 2011 年资不抵债被银行申请拍卖资产,银行之后将前夫告上法庭,让前夫承担个人担保责任。法院强制执行了公司和前夫的财产,但仍然还有贷款本息3000 多万元未能清偿。之后,银行向法院申请追加李女士为被执行人。法院不仅裁定李女士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而且将裁定书贴在了李女士的房门上。

    李女士一下子感到晴天霹雳,自己没有多分到一分钱的夫妻共同财产,甚至对贷款不知情的情况下,实在难以理解为什么还要承担连带责任,而且这笔3000多万元是超过她全部个人财产的天文数字啊!

    家人连带债务:飞来的财富风险有的债务是自己的原因发生的,有的债务则是飞来横祸。

    在我执业生涯中,遇到过各种家人之间连带债务的案例。丈夫赌博、女儿挥霍、儿子刷卡、女婿经营失败,还有非法集资、传销、吸毒、诈骗等各种亲属犯罪阴影下所负的债务,在某些穷凶极恶的债权人面前,亲情被无情地利用着,家庭中一个人的过错导致全家人担惊受怕,引来无穷无尽的财富负担,这种例子真的太多了!其中,夫妻连带债务比较普遍,而且尤其值得关注:离婚尚且不能离债,何况尚未离婚的夫妻双方呢?

    在许多家庭中,丈夫在外经营,妻子在家相夫教子,但相夫教子的妻子,不一定知道,在外打拼的丈夫某天一个不小心的签字,尽管妻子对这个签字毫不知情,尽管丈夫签字的本意只是为了企业经营,尽管这个签字仅仅是丈夫本人的保证担保。但是,在法律上夫妻财产是一体的,如果不采取措施防范风险,丈夫的签字就会让全家都处于连带债务的阴影之下

    对此,有的人采取离婚的方式进行事后规避。这个办法行不通。无论是假离婚,还是真离婚,只要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除非与债权人有明确约定或者类似情况,否则原则上视同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对此,有的人采取签署夫妻婚前财产协议,或者夫妻婚内财产协议的方式进行规避。这个办法也行不通。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如果对各自财产的归属有协议,哪怕进行了公证,也必须要提前通知债权人,或者得到债权人的同意以后,才可以避免夫妻双方的连带债务。显然,使用传统方法是行不通的,而应当采取科学的法律工具来规避和防范。

    离婚能规避债务吗?

    2022春晚小品#还不还#,这种情况能躲得掉债务吗?@婚姻法陈律师

    夫妻债务一直是实务中的一大难点!在2017年2月最高院夫妻债务通知出台之前,关于夫妻债务的法律规定,对不知情的配偶一方是非常不利的,举证难度非常大,当初之所以有这种不合理的规定,主要是保护债权人,遏制夫妻联手通过“假离婚”等手段躲债坑害债权人。后来,夫妻联手坑害债权人的现象确实减少了,但是,坑害配偶的现象又多了!所以修改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后又出台了最高院夫妻债务司法解释以及现在的《民法典》和家庭编解释,尽可能保护不知情的配偶一方。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夫妻二人对债务的约定或者法院对债务的处理,对债权人是不生效的!仅是对夫妻二人有效。因为债权人不知情,所以,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夫妻双方。

    债权人还有一种常用手段就是行使撤销权,虽然不能撤销掉离婚协议,但是可以撤销掉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关于财产约定的内容,确认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对债务的处理,虽然对债权人不生效,但对夫妻二人有效!若债权人起诉,导致离婚协议或者裁判文书中不承担债务的一方被法院判定承担债务的,该方承担债务后,可以凭借离婚协议和法院裁判文书等相关证据向对方进行追偿


    所以,通过这种离婚手段逃避债务是行不通的。(虽然行不通,但介于现实中权限受限,有些流动性、隐蔽性很强的财产转移后就不好追了,所以,这种事一定要尽快解决,不要拖!再者就是,现在离婚诉讼中,涉及到案外人的债权债务纠纷,很多法院一般是不予处理的,让你们另案解决。)#沈腾##“假离婚”#

    恋爱分手,如何签订《分手协议》、《赠与协议》,防止财产返还?

    作者:李本虎律师,婚姻家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级合伙人、金牌青年律师

    男女双方恋爱分手产生的纠纷主要是关于恋爱期间的资金往来、财产赠与、分手补偿等方面,尤其是财产价值较大的情况下,赠与的财产到底是否需要返还,很容易出现纠纷。

      最常见的案例是男方在分手后起诉撤销赠与要求女方返还财产(房产、车辆、现金等);有的案例男方起诉女方偿还借款、返还投资款;还有一些案例中男方直接以女方敲诈勒索报警,女方可能面临刑事法律风险。

      为了降低此类风险,避免此类纠纷,可以在分手时签订书面《分手协议》,明确恋爱期间的资金往来性质。协议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明确双方为正常的恋爱关系

      协议中可以明确男女双方属于正常恋爱关系,不属于第三者等不正当男女关系,否则协议内容可能涉嫌违背公序良俗被认定无效。

      现实生活中“被小三”的情况很多,男女恋爱期间,女方无法核实男方的婚姻状态,此时可以在协议中明确双方都是正常的恋爱关系,这样能够表明女方主观上不存在恶意,即使将来男方的老婆起诉返还财产,法院在认定财产返还的金额时会考虑“被小三”的情节,降低返还财产的金额。

      如果男方是离婚的情况,可以在协议中明确男方离婚的方式以及离婚时间,同时可以要求男方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离婚证、离婚协议可以到民政局核实真实性,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可以到法院核实真实性)

    二、明确分手的原因、过错

      协议中可以明确双方分手的原因,尤其是因为一方的过错导致双方分手的情况下,最好在协议中把过错的内容写清楚,比如出轨、暴力行为,可以写明时间、次数等。(可以详细记录也可以简单,根据个人情况决定)

    三、将财产约定为补偿性质

      如果一方存在过错,给予财产的全部或者部分就可以约定为补偿,而不属于赠与的性质。因为赠与财产,属于无偿获得利益,存在返还的可能性,但是补偿的性质,是基于过错造成的伤害,相比赠与性质,返还的可能性较小。

      比如对方存在出轨或暴力行为,可以约定为给身心造成伤害的补偿或赔偿;如果恋爱期间导致怀孕流产,可以约定为给女方身体伤害的补偿。如果生了孩子,可以约定给的财产是孩子的抚养费用,或者赠与给子女,或者给女方照顾孩子的补偿。

    四、恋爱期间共同支出

      如果恋爱期间存在同居或者共同的生活支出(如租房、生活开支、旅游等共同消费),可以在协议中明确全部或部分财产已经用于共同消费,这种情况下就不用返还,即使最终法院认定返还,也会将共同支出的部分予以扣除。

    五、双方存在业务关系,资金往来属于其他性质,排除赠与性质

      如果恋爱期间双方的资金往来属于其他性质,建议在分手协议中明确。比如双方之间的资金属于借款性质,或其他业务关系,这种情况下就不属于赠与返还的范围。

      比如,恋爱期间双方之间存在业务往来关系,男方给女友的转账,是业务上的资金往来,或者是双方共同投资做生意等,男方给女方的转账是投资款,类似的情况都不属于赠与性质;这些情况建议在协议中约定清楚资金的性质,以及业务关系是否终止,如何结算,最好一并约定清楚。

    七、明确自愿、无偿赠与财产

      除上述能够排除赠与性质情况外(要结合自身情况考虑哪些资金可以排除赠与性质),明确恋爱期间的财产属于一方自愿、无偿、无任何附加条件赠与给另一方,分手后赠与方承诺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

      明确自愿无偿赠与,可以规避敲诈勒索的刑事风险,敲诈勒索最典型的特点就是“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获得财产,如果对方是自愿无偿赠与,就很难构成敲诈勒索。

      参考条款:“甲、乙双方明确,本协议无任何附加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维持恋爱关系、同居等),乙方无须履行任何义务。甲方承诺不会以任何理由主张撤销或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返还财产。”

    八、明确赠与财产范围

      周期长,单笔金额较小,数量较多的情况下,可以概括性约定,约定恋爱期间的赠与往来都属于无偿赠与。单笔金额加大,数量不多,可以具体针对每一笔作出详细约定。

      男方给女方转账,女方用资金购买房产,最好约定赠与的是现金,不要约定赠与房产。即使要返还也是根据赠与的财产类型返还。

      参考条款:“甲方向乙方的转账,乙方接受赠与后,该资金即为乙方个人财产,乙方有完全的处置权,有权自由支配赠与财产。如使用赠与资金购置房产、车辆等财产,属于乙方个人行为,所购置的财产也属于乙方个人财产,与甲方无关,甲方无权向购置的财产主张任何权利。”

    九、明确赠与财产不存在债务问题,避免债务风险

      “甲方保证赠与财产不存在债务问题,如果存在债务,由甲方自己承担,与乙方无关。”

    十、明确分手后无任何纠纷

      协议中要明确,自签订本协议起,双方之间无任何经济纠纷。

    十一、约定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因甲方撤销、解除本协议等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取得赠与财产或者所购房产、车辆等,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损失是指甲方赠与乙方的财产或乙方购买的财产),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积极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一项约定,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不限于守约方主张权利产生的诉讼费用、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十二、注意事项

      1、协议尽量避免“分手费、青春损失费”等,产生纠纷后,法院不一定支持。

      2、不要打“借条”、“欠条”,法院不支持。

      3、以上只是分手协议常见的、主要的几点内容,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具体协议的内容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没有统一适用的模板。

    作者:李本虎律师,婚姻家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级合伙人,金牌青年律师。专注疑难、复杂婚姻家事案件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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