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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寻求法律援助,反家暴援助电话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0-30 11:28:06

◇反家庭暴力有哪些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每年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即联合国确定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家庭暴力包括哪些行为?

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

(1)身体暴力是加害人通过殴打或捆绑受害人,或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的行为;

(2)性暴力是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3)精神暴力是加害人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作为或不作为行为;

(4)经济控制是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情况的严格控制,摧毁受害人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实施家暴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受害人遭遇家暴该怎么办?

(1)拨打110报警求助。也可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当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等求助。报警求助的,保留报警回执,必要时可申请民警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2)及时就医或鉴定伤情。妥善保留诊疗记录、病例资料等,或到伤情鉴定机构开展鉴定,保留鉴定证明。

(3)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4)申请临时庇护、法律援助等服务。遭受家暴后,没有生活来源又无家可归的,可向当地的妇联组织申请入住反家暴庇护站,获得临时生活帮助。准备起诉离婚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法律援助。

◇处置家庭暴力,公安机关有哪些法定职责?

(1)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

(2)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

(3)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4)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5)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6)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7)协助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

(8)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公安机关决定对实施家庭暴力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为了确保被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安全,可以责令嫌疑人、被告人不得再次实施家庭暴力。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民法典》规定,是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的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哪几种?

禁止令:禁止家庭暴力行为

远离令:禁止接触、跟踪、骚扰申请

迁出令:迁出申请人的居所

兜底条款:其他适合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形

◇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原则上,“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以书面形式申请;如若书面申请确有困难,可以口头申请,由法院记入笔录。

注意:除了本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法院、公安、妇联、居委会组成的“维权天团”也可以帮我们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在受理申请后,72小时内即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甚至,如果情况紧急,法院24小时内便可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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